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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昊苏:不容“述廉”成“遮掩”
//www.workercn.cn2013-12-27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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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近日印发《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其中关于落实述职述廉等制度的内容引发广泛关注。如何让“述廉”多一些实事求是、货真价实,而不是摆样子、走形式,甚至成为腐败的遮掩,是人民群众的呼声,也是明确的工作要求。

    执行多年的“述廉”制度,目的是让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自我约束,将违纪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但在实际中,念念大话走形式的有之,避重就轻走过场的有之,只对领导述不让群众知的有之,一些干部甚至把述廉变成“作秀表演”,边述边腐,边腐边升。

    人们清楚地注意到,先后落马的诸多“大贪小腐”,不少都是动辄大谈廉洁之人。贵州省委原常委、遵义市委原书记廖少华“廉政语录”不断,曾提出“三道防线”“廉政五关”;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承诺“做一个廉洁从政的市长”……“廉”字述得漂亮,暗地却我行我素大肆贪腐,群众对此深恶痛绝。

    一些干部说一套做一套的两张皮也好,把“述廉”要求当成装样子也好,归根到底是制度落实和权力监督出了问题。台上干部念材料,台下群众耳边风,干部不愿自曝家丑,群众不敢较真内容,上级检查草草而过,述廉报告束之高阁。长此以往,“述廉”极易演变成干部和群众眼中的空架子,失去制度设计时的初衷,有损党的形象和干群关系。

    让“述廉”真正成为严肃、认真、有效的监督形式,成为党员干部必须正视的一把戒尺,关键在于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拒绝“述廉”中的官话套话,多些实事求是、自我剖析、反映问题的“干货”,让述廉报告在更大范围内“晒晒”;另一方面,要在述廉中增加他律内容,鼓励群众对报告中的“真假虚实”进行监督和评议。对述廉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质证、调查,形成评议结论,作为干部奖惩任用的重要依据。

    人们衷心期待着,各个部门、各个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能够认真领会并不折不扣落实中央精神,真正把“述廉”作为自我约束和监督的一把利器,“述廉”时多流流汗、红红脸,而非轻描淡写和百般遮掩,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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