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石川:招警不是选美何需以貌取人
//www.workercn.cn2013-12-31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网名为“湘西大山人”的网民发帖举报称,自己近期参加了湖南省公务员考试,并以笔试、面试总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但因脸上长痤疮、“长得丑”遭淘汰。
负责体检的医生称,“人民警察要形象,长得丑不能当警察”。《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三条明确规定,在招警体检中,“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或者外观存在明显疾病特征,不合格”。应该承认,招警不是选美,能力比外表更重要,但既然有了制度的硬性规束,公考生如果不符合规定,被拒之门外,就属于理所当然,这一点无需过多纠缠。
问题的吊诡在于,这名公考生究竟有没有不符合规定?按其所述,他脸上长痤疮,但痤疮不属于“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果此说确凿,就并不违反相关规定,被卡在体检关,就难免让人产生暧昧联想。体检过不过,应由专家人士说了算,如果非专业人员干扰甚至取代专业人士的判断,就不是简单的越俎代庖,不仅伤害专业尊严,还可能有损招录公平。
如何纾解考生的公平焦虑,又如何廓清网友的猫腻猜测?很显然,没有真相就没有和解,没有透明就难以抵达公平。就目前而言,应快速启动复检程序,让专业医生判断该公考生究竟合不合规。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