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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钟哲:应该有另外的声音
//www.workercn.cn2013-10-16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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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姚市三七市镇政府14日向新华社记者证实,网友反映的“余姚镇干部视察时怕弄湿高档鞋要六旬村支书背”一事,已经有了处理结果:当事人王某某已被免去三七市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主任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但其下乡时穿的不是高档鞋是一双布鞋。(10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这件事引起的不满,可以说不绝于耳。只要上网或者翻开报纸,包括《人民日报》,都能看到“吐槽”文字。有人将此说成是“官僚习气”;有人从其“高档发亮”的鞋上,看到了干部与受灾群众的“隔阂”。这也难怪,谁让这位干部在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干了一件错误的事情。

    但是我以为,“湿鞋门”还应有另外的声音,至少应该听听当事人——背人的魏家桥村支部书记、被背的镇建设办公室主任王某某和在场的副镇长的说法,因为这里面有明显的出入:第一,王某某并没有穿什么高档皮鞋,而是穿了一双布鞋,那么所谓“因穿高档皮鞋无法趟水”的因果关系就不存在。第二,王某某充其量是镇上的中层干部,也不是镇上的领导。第三,事发时的情形是,魏敦耀(被看望的老支书)家门口有20至30厘米的积水,王某某当时穿着布鞋,准备脱鞋进入时,许国庆(魏家桥村党总支书记)说,“只有五六米路,我背你进去好了。”王某某坚持自己脱鞋进去。许国庆则称,接下去还有许多地方要走访,不用脱鞋了,我背你进去,节约时间。这就至少说明,不是王某某怕高档鞋子湿了,要求书记背着他的,倒更像村支书的一片好意。而这,是判断事物性质的关键。

    哲学上说,一切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许多事情,一旦脱离当时的环境、关系和语境,性质就有了质的变化。王某某是魏家桥联村组长,想必和村支书关系很熟,遇到几米水路,村支书不让他脱鞋耽搁工夫,也是能够想通的事情;况且当时还有副镇长在,也轮不上他摆官僚的架子。

    所以我倒相信,事情没有恶劣到那个份上,也毋须上纲上线。倒是需要警惕各种各样的“作秀”。如果村支书知道因为他的热情,让王某某落了个免职处分的下场,一定会后悔莫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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