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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昌海:如此丑闻不能止于紧急叫停
//www.workercn.cn2013-10-16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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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长:本周日上午8点20分,请家长提醒孩子收看滁州某频道播出的‘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专题教育片,并写好观后感,周一交给班主任。”近日,滁州市各个学校的几万名中小学生家长,都收到这样一条通知,谁知让家长们大跌眼镜的是,名为“安全教育”,实则为电视购物广告。(10月15日《市场星报》)

    家长都知道,学校的要求在孩子眼里往往像“圣旨”一般,要无条件执行。难怪接到看电视片的通知,有的家长宁可请假、甚至到别人家“串门”也得陪孩子看电视。但这么大动干戈,结果却看了一档电视购物节目,家长们的不满可想而知。有消息说,事件发生后,教育部门反应迅速,立即要求各个学校重新发出通知,不再要求写出观后感,并提醒家长和学生谨慎购买相关商品,谨防上当。这样的应对当然是正确的。

    不过,未成年学生是我们保护的对象,对于这样一个大张旗鼓要求全市中小学生看并写观后感的电视片,教育部门本应该播放前先认真审看。在这方面,教育部门显然有失察之责。幸亏这次播放的是电视购物节目,如果是“少儿不宜”的内容会怎么办?

    不客气地说,教育局的领导们也应该写一个“观后感”,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发自肺腑地给学生家长道一个歉,而不是仍然拿出一副高高在上的架势,用什么“非常重视”、“正在调查”一类的套话搪塞。

    在整个事件中,还有另外一个不光彩的角色,那就是电视台。教育部门可能对电视片的内容不知情,但电视台不可能不知道。借教育局之手,以“安全教育片”的名义让数万中小学生观看电视购物节目,这里面存在欺诈之嫌。这样一起丑闻,理应有人站出来承担责任。

    “看电视购物写读后感”不能止于“紧急叫停”。因为叫停,只是纠正了错误,并没有杜绝以后不犯错误,更没有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在电视台和教育局联系的过程中,或有正式的函件,或有直接的经办人员,这不难调查。有关部门应该迅速介入,给学生和家长一个明确的说法,不能如此简单“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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