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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教育变广告,事前筛查如虚设
//www.workercn.cn2013-10-16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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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周日(13日)上午8点20分,请家长提醒孩子收看滁州某频道播出的专题教育片。”近日,安徽滁州市各个学校的几万名中小学生家长,不约而同收到这样一条通知,谁知让家长们大跌眼镜的是,名为“安全教育”,实则为电视购物广告。(10月15日《市场星报》)

    房清江:名为“安全教育”,实则为电视购物广告,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挂羊头卖狗肉的欺骗事件。商家为牟利不择手段的无耻,首先应当谴责。当然,一个巴掌拍不响,没有教育部门的许可和号召,学生和家长不可能集体受骗。

    陈斌:学生能够收看什么,作为教育主管部门应当为学生提供什么,教育部门难道自己都不把一下关?各级三令五申要求为学生“减负”,教育管理部门理当是“第一责任人”,像这样明显的商业广告,是如何轻易冲破事先筛查的呢?商业广告走进校园,到底这只是偶然的个案,还是普遍现象的一角?

    张涛:我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商品、服务等方式谋取利益。如今,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带头违反规定,以红头文件的形式为广告促销铺路,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严重损害了公职部门的公信力。

    房清江:“挂羊头卖狗肉”的安全教育,拷问底线何在。教育的号召力,是看不到而又庞大的市场资源,防止异化成为商家寻租逐利的斗场,也是维护教育公益属性的题中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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