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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家长:本周日(13日)上午8点20分,请家长提醒孩子收看滁州××频道播出的‘学生安全与素质培养’专题教育片,并写好观后感,周一交给班主任。”近日,安徽滁州多所学校的几万名中小学生家长,不约而同收到这样一条通知,谁知让家长们大跌眼镜的是,名为“安全教育”,实则为学习软件和光盘的电视购物广告。(10月15日《市场星报》)
都说女人和小孩的钱最好赚,该商家的营销策略真可谓有的放矢。借助校方的一条短信,将数万名学龄儿童和家长(妈妈居多)锁定在了电视屏幕前,怀着接受安全教育的心,“坐等”商家的广告大片。这一策略的落实,路径大致如下:商家找到电视台投放广告,电视台联系教育部门要求下发行政通知,教育局在系统内部政务平台上将通知下达至各区教育部门,再进一步逐级发送到学生家长的手机上。
当地教育局在叫停此事后,极力撇清关系,坚称其初衷本善,只因不明真相而大摆乌龙。此一说法倘若成立,那也得追究当地电视台和教育部门的失察之责。一部要面向数万名中小学生的电视片,竟然没有严格的备案审查,而让商家仅以“安全教育”之名就蒙混过关。把关若如此不严,是不是哪天学生们“坐等”到的还会有更不堪入目的内容?
然而,更大的一种可能还是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如果说,市内各区的教育部门及其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只是在“贯彻执行”上级命令的话,那这一路径的前三个主体,商家、电视台、教育局之间则完全没有从属关系,故而不存在“不得不”这么做的情况。也就是说,只要任何一方对这一行为说“不”,都不会出现让家长们大跌眼镜的闹剧。这条群发短信背后的猫腻,似乎不言自明。
让学生上交“观后感”之余,为何还要家长填写统一的回执单?这是在统计购买人数吗?教育局为何不在13日节目播出之后立刻叫停,而要在事情闹大、曝光后才踩急刹?这是图穷匕见后的不得已之举吗?看来教育局的醉翁之意,并不在“安全教育”的酒香,而在商业分红的铜臭。
其实,由教育部门发红头文件组织学生看广告的事并不鲜见。重庆、福建、浙江多地近年来都曾爆出类似丑闻,相信不少家长的手机,也没少收到学校发来的类似短信。涉事教育部门总是以“把关不严”一语带过,却不想这种动用公器为商牟利的行为,不仅给学生家庭带去了经济损失,更是对公权力的贬低、对公信力的折损。更可能的是个别官员为了满足私欲,利用手上的权柄捞油水。当这样的丑闻,总是以所谓的“初衷本善论”、“一时失误论”掩盖后不了了之,这如何不叫老百姓“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推测”事件背后的隐情?
因此,彻查严惩类似“变着花样‘吃’孩子”的事件,不仅是在清查权力寻租、教育腐败,更是为了维护教育系统甚至政府的公信力。就滁州一事而言,应该立即启动调查机制,根据行政命令下达路径一环环地追责。其他省市的教育部门也应从中吸取教训,该叫停的叫停、该调查的调查。无论如何,教育在面对商业时,都应有主动避嫌的意识,至少让学校与利益脱钩,还孩子一个干净纯粹的学习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