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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研究制定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政策以来,关于延迟退休方案的传言越来越多,相关讨论也越来越频繁地展开。
虽然人社部方面仅承认将以一年提高几个月的“迈小步”方式推行渐进式延迟退休,同时否认了外界的若干传言,但传言中几种可能的“备选”方案所引起的社会涟漪迟难消弭。实际上,光是社会反响本身,即包含了一些需要重视的问题。
一如人社部副部长胡晓义所言,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是作为社会总体政策来研究,并不是单对哪一个领域的就业群体来研究,因此,在理想的状态下,延迟退休政策是在通盘考虑不同就业群体之后,作出的一个综合性的部署方案。问题在于,现实社会远比理想情景复杂得多,不同领域、工作属性各异的群体结构已经基本形成,他们有着各自的诉求,如何在这一基础上确立方案也就异常困难。
目前在“假定”方案上的争议恰恰说明了这一点。一种受到普遍认同的观点,粗略地把劳动者分为一线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对照当前两者退休年龄不一的现状,提出延迟繁重体力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不太现实,不能率先对这一群体“开刀”。至于率先对公务员延迟退休,又有人提出此举只会拉大其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差距,加剧社会不公。即使抛开对哪个群体率先调整延迟退休年龄的问题,采用一刀切的方式,依然无法摆脱缠绕其中的公平问题。从就业层面来看,也有声音质疑,年长者延迟退休会对青年人的就业造成直接影响。
那么,退一步说,既然问题这么复杂,争议如此之大,延迟退休年龄政策是不是不合时宜,要不要缓一缓再说?现实恐怕不允许。需要看到的是,延迟退休政策不是旨在当下,而是着眼长远,人口结构的改变、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决定了延迟退休不止是一个政策选项,还是一个必然趋势。
然而,上述情况并不意味着决策者大可无所顾虑地作出安排和调整。就公共政策而言,确立其公共性的政策基础必不可少,它一方面进一步确立了政策的合理性,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减少政策推行的社会反弹。从不少国家延迟退休政策的出台过程来看,尽管相关政策会伴随反对的声浪,但由于经过多级讨论、审议批准,并以法律形式确立,所有情绪性的反弹都能在短时间内消化,不会影响到政策的最终落实。
当前制定延迟退休政策存在的一个问题则是,人社部似乎成了这一政策的唯一,或者主要的研究者和决策者。至少综合各类消息和人社部的对外回应,基本可以确定该部门在延迟退休方案提出上的主导作用,有别于应有的民意机构立法探讨,最大限度实现各方博弈,进而达成共识的方式。当然,这里存在一种极有可能的情况,即在方案确定之后,将经由人大审议,最后明确为法律法规,但显然,后置性的审议不会动摇人社部在同一事项上的绝对作用。这就关系到两个问题,一来,部门确立政策方案甚至制定法规的局限性和偏向性,二来,针对延迟退休这种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能不能由一个部门拿方案。再则,这种方式大大弱化了政策制定的民意性。
延迟退休政策所关系的对象、群体,以及对应的具体层面、步骤,很难在短时间内讨论完毕、达致共识,正是基于此,相关方案制定才必须纳入最广泛的民意,以求更多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