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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俊国:儿童模仿“烤羊”不只制片方该反思
//www.workercn.cn2013-12-19来源: 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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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6日,因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动画片情节,江苏两个孩子被同伴绑在树上点火烧成重伤。日前,被严重烧伤的孩子将点火同伴及动画片制作公司告上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刚刚对此案一审宣判。《喜羊羊与灰太狼》的制作公司,也就是被告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担原告损失的15%,赔偿原告三万九千多元。

    因为模仿《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烤羊情节,两名儿童被玩伴点起的大火严重烧伤,而与这起伤害事件并无直接关系的制片方,被法院判处承担15%的责任。一桩看似寻常的案件逐渐画上了句号,但由此带来的反思不可轻易停止。

    首先,制片方应当深刻反思。动画片深受儿童欢迎,它本身是一门学问、一种艺术,任何一家负责任的公司,都应当考虑儿童的实际情况,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但就近年来的动画片来看,可谓良莠不齐、泥沙俱下,《喜羊羊与灰太狼》中的“烤羊”、“煮羊”、“平底锅打人”等情节,《熊出没》中的“见鬼”、“臭狗熊”、“去死”、“笨蛋”等脏话,让人倍感暴力和粗俗;受到争议的《虹猫蓝兔七侠传》,更是因内容过度暴力而被央视停播。这一切,都在迫使动画片制作方审视自己的理念、方法,将责任担在肩头,而非弃之脑后。

    其次,家长也需自我反思。在儿童烧伤同伴的事件中,作为监护人的父母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未成年人的监护权是义务,更是责任。在不少国家,如果父母将12岁以下子女单独留在家中而发生意外,轻则会失去监护权,重则会受到审判。但在我国,很多父母虽然懂得“不让儿童独处”的道理,知道有义务和责任为孩子提供监护,但在执行起来常常陷入“知易行难”的怪圈。

    同时,该反思的还有教育者。必须承认,儿童心智尚未成熟,模仿是他们的一种基本学习方式。当动画片的暴力情节呼啸而来的时候,教育者在做些什么呢?或是简单粗暴地予以禁止,或是将其定义为“弱智影片”,对儿童的行为不予理睬,这显然不是睿智的做法。“教育,要先走进孩子的心灵。”只有当教育者蹲下身子,以孩子的视角审视这个世界的时候,才会明白孩子的所思所想,而后“对症下药”给予适当的引导。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更是世界的未来。”要让他们健康成长,绝不只是家长、老师的努力就能实现的,这不仅需要政府部门、社会组织通力协作,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那些有心无力的家长解决孩子独处的难题,更需要文化部门创作生产更多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引导孩子们在良好的文化氛围中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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