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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虽有多个省份的先期试点以及人社部去年年底的会议吹风,这项决策仍然让人们感到振奋。
城乡养老并轨既是社保改革的方向所在,亦是城镇化进程的大势所趋。和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限制一样,城乡养老并轨也是破除制度壁垒、助推资源流动的关键性举措,和前者共同构成了城镇化的“政策骨架”。既然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镇化”,那么户籍的开放和大社保格局更是题中之义。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居保)是现有的四种养老方式中的两种,另外两种分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保)。比较而言,“新农保”和“城居保”是兜底型的养老保险,彼此转移接续最容易,加之之前多个省份的试点,二者合并已是水到渠成。因此城乡养老并轨的消息甫一传出,就有学者提醒公众不要将“城乡合并”误读为双轨制的打破。过度解读确应避免,只是城乡养老的并轨,还是给双轨制改革带来了一线希望。
现有养老保险的划分依据,说白了,是城乡之间看户口、城镇内部看单位。这一明显带着计划经济胎记的划分方式,构成了现在社保设计的基本逻辑,在纳税人中人为划分出了多个群体,使得歧视性的社保制度在中国20年来屹立不倒。现在的城乡并轨虽非直接针对双轨制,但打破了城乡二元结构,根本上就是在改变以户籍、单位为落点的社保设计思路。这一社保“意识形态”的变革,无疑使得深层次改革更为可期。
此外,就统筹方式而言,养老保障是“双轨”;若就待遇水平而言,养老保险其实是“多轨”。这当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要高于“职保”,而“职保”又要高于“城居保”和“新农保”。后两者顺利合并,固然源自其统筹方式的一致和保障水平的相近,但也为“多轨”统一的渐进改革开了一个头。
有意味的是,一旦将城乡并轨看作改革的开头,那么养老制度的历史包袱将成为无法悬搁的问题。比如,配合20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而产生的“职保”,未来将往哪里去,是否也要纳入合并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单位养老金何去何从,是否也要伴随着事业单位改革发生质变?至少从原则上看,城乡养老并轨都会使社保设计的讨论深入到双轨制问题上来。
渐进式改革总是从浅水处泅入,但往往具有象征意义。去年7月央行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虽未涉及利率市场化的最核心问题,但仍被论者视作金融改革的曙光。同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的建立,也是从最便宜处入手,是改革小步行进的展现。不妨把城乡养老并轨看作打破双轨制这一整体性改革的子命题,棋看后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