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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华商报》报道:孩子好好的没有生病,却在幼儿园里吃了老师发的药。11日,本报报道了枫韵幼儿园给幼儿吃“病毒灵”一事,随后,公安、卫生、教育、药监等多部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幼儿园瞒着家长给幼儿吃病毒灵,官方定性为“不仅违规还涉嫌违法”,那么,该幼儿园保健医生明知道病毒灵有毒副作用,为什么还要用欺骗的手段硬性让孩子们服药呢?按照当事保健医生所言,其一是这个药本身就是抗病毒的,其二,按季节交替时(给幼儿服用)。如果属实,那就不太可能存在从孩子身上通过推销服药谋利的可能性。而病毒灵并非贵重药品,只属于普通处方用药,即便批发100瓶1万粒也无多少利润,因此说,谋利的存疑就几乎可以排除。
那么,给幼儿园幼儿服用病毒灵谋利隐情背后还有啥隐情?依当事医生提供的理由是“按季节交替”给幼儿服用,其目的就可能是预防流感等流行性疾病。
依幼儿园预防疾病这个角度入手分析,作为当事者来说最忌讳什么?最忌讳在幼儿身上发生流感等传染性疾病,一旦发生这样的传染性疾病,就可能发生大面积传染。从此幼儿传彼幼儿,再从此班传到彼班,类似的现象多发于预防意识淡薄的民办幼儿园当中。而发生类似传染病之后,不仅会给患病幼儿带来不利,还会传染到全班乃至全园,其后续的问题就可能是幼儿家长不再选择该幼儿园而换另一家幼儿园。
那么,剩下的隐情就可能是该幼儿园为防止幼儿“生源”流失,而采取的对于当事者来说的“上策”,即在表面上看来无流行病发作,也无更多幼儿发生一般性疾病。
然而,问题的纠结之处恰恰发生在这里,以对所有孩子健康的损害换取另一种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对于幼儿来说则可能是灾难性的。流行病预防只要得法,就无需“给所有孩子们吃药”。但给所有孩子吃药而放弃科学预防,对于幼儿园一方来说则可以降低成本,其结果就是给所有孩子身体造成了隐性的甚至一生的伤害。
专家给出的结论是经讨论及查阅相关文献,预防性用药效果不明显,但作为幼儿园一方来说未必如此。季节交替时全体服药,事实上是在做集体的实时预防,以这样一种方式来防止流行病传播,在保健医生看来一定有相当的作用,这恐怕就是隐情背后的隐情。可惜,借用某位家长的话来说,这等于(是对所有健康的孩子)投毒。换言之,是保健医生一人患“懒政”愚昧病,全体幼儿吃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