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云:居住证见证公民权利之变
//www.workercn.cn2014-03-25来源: 燕赵晚报分享到: | 更多 |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徐宪平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表示,将通过建立居民制实现市民化。国家将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稳步推进城镇的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并使这五大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常住人口。(3月24日《新京报》)
居住证的前身是暂住证,由暂住证到居住证,一字之差,权利却天壤之别,后者是对权利与社会保障的有力保护、根本性保护与制度性保护。在户籍二元取消无法一步到位的情况下,推行居住证制度,并在就业、低保、医保等方面,给进城务工人员以一定福利,成为区域户籍改革的一种方向正确的过渡措施。
一些城市的高学历要求和产权限制,抬高了门槛,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对于众多拿不到居住证的群体来说,他们的合法权利只能“蜗居”。居住证的居不是蜗居,而是安居。我们期待着,居住证能最大限度地降低门槛,向进城务工人员敞开大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居住证,一个个量变积累逐步跨入质变。尤其是,居住证被附加更多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相融等功能,更被视为和谐城市建设的新载体。
居住证不仅是市民化的载体,更是公民平等权利的象征。现如今,公民权利量的积累已达到一定程度,质变正是时候,也是必然。曾有专家学者将人文主义概括为两句话:“人的价值至上,人的权利至上。”为此,居住证的内涵与外延要与时俱进。公民权利,将以居住证为新的起点,让公民能够站在居住证的“肩膀”上,成为权利的“巨人”。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