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计生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
放开非公立医院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之政策愿景:从社会中开渠引流,注入医疗服务“池子”,使其与公立医院一道,为老百姓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理论上说,价格机制是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系统中最灵敏最有效的杠杆。前提是,价格机制必须与竞争机制协同作用,才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就我国的非公立医院现状,凭什么与公立医院平等竞争?
非公立医院虽经30多年发展,机构数量上也有了长足进步,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非公立医院占全国医院数量的40%左右,然而诊疗人次和入出院人数仅占全国医院的10%左右。在每年超过万亿元的中国医疗市场蛋糕中,民营医院所占份额不足4%.这意味着,在中国医疗市场中,公立医院是绝对的“一哥”,处于“小、散、乱”状态、吃着公立医院“残羹剩饭”的非公立医院根本不具备定价权。对一个缺乏定价权的市场主体放开价格管制,作用有多大?事实上,在非公立医院中,营利性非公立医院早就是随行就市,放开了医院服务价格(此次放开针对的是非营利性私立医院),结果又如何?
纵观非公立医院走过的路,服务价格并非最大拦路虎。对这一领域稍加留意,我们就会发现,非公立医院与公立医院只是一字之差,待遇却有天壤之别,前者形同庶出。医疗机构实行分类管理后,民营医院非但不能享受国家的财政补助,还要纳税;医师多点执业上存在政策壁垒;医保、新农合定点医院确定上仍存在“玻璃门”;大型医用设备持有资格受到一定限制;土地使用政策还没有完全放开;接收高校毕业生就业时,人事关系难以理顺;医生职称晋升、科研课题、成果鉴定、接受技术培训等都困难重重……
其中,人才就是非公立医院之“死穴”。医务人员一旦离开公立医院就意味着将会在公职、养老保险、科研课题申报、评职称资格、科研学术活动等方面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损失……种种附在公职身份之上的隐性福利将医生牢牢拴在公立医院里,不敢轻举妄动,哪怕非公立医院开出优厚的物质条件,庙小有时也留不住大佛。
职称考评、医保纳入、审批准入、土地使用、税收等方面诸多困境,任何一个方面的改进,恐怕都比服务价格放开来得更有意义。就说人才问题,假如理顺人才管理体制,让医疗人才流动起来,对非公立医院就是一个重大利好。数年前,一项旨在提高人才流动性的“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制度推出,曾被非公立医院寄予厚望。令人尴尬的是,政策试行近5年仍然“叫好不叫座”,说明非公立医院想从公立医院中挖人、借“刀”,多少有点一厢情愿。
发展非公立医院,提升其市场份额,使之成为医疗服务市场重要力量,就要拿出更大诚意与力度,针对非公立医院现状及其困境进行更深、更广、更大力度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