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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贫困县几百官员享受奢靡,生活腐化,一位主持人在直播中对此现场痛斥,多次强调领导思想奢靡,还说想对他们说“思想有多远就滚多远吧!”不料当场被换下,他想把话说话,但遭到拒绝。(4月9日新华网)
一个国家级贫困县,耗资数亿建豪华政府办公楼,如此奢靡之风,确实令人义愤填膺。如果是当地的老百姓,可以指责,甚至可以“骂娘”。但身为一名电视台主持人,则不可以。因为主持人主持节目不是个人行为,代表着公共媒体,即便是报道令人愤慨的事件,也应该客观、理性,不能掺杂个人情绪,更不能爆粗口。毕竟,公共媒体的职责是报道事实真相,引导正确舆论方向,而不能成为主持人渲泄个人情绪的工具。
事实上,早在2004年12月,原国家广电总局就出台了《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明确要求“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应保持谦虚谨慎的良好品格,自觉追求德艺双馨;在工作和生活中保持良好的仪表和文明举止,自尊自爱,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媒体公信力。”可见,这位主持人违反了此“准则”,被中途换下一点不冤。
首先,主持人爆粗口,与其公众人物的身份不符,有损文明风尚。再者,就因为湖北某县违规建豪华政府办公楼,主持人便在报道中称当地几百官员享受奢靡,生活腐化,显然过于武断,将问题恣意放大,违反了职业精神。特别是,其扬言“思想有多远就滚多远吧!”在舆论导向上出现了偏差,由此也暴露出了其思想境界不高,综合素质偏低,而不是简单的“口无遮挡”。
既然主持人是公众人物,面对的是广大受众,其言行举止,既体现了自身的素质,又代表着媒体的形象。由此,主持人除了注重外型的修饰之外,更注重语言的把握,不该说的话不说,更谈不上用粗俗的语言去开口骂人了。如此看来,这名主持人在节目中“骂街”,与一个缺少文明素质的泼妇无异,损害了自已和媒体的形象事小,误导受众事大。退一步讲,即便是贫困县建豪华政府办公楼违了纪,也不能成为其谩骂的对象。依仗媒体这个公共平台,大肆宣泄个人情绪,也折射出其滥用媒体人的“话语权”,凸显出媒体人的偏执和傲慢;更重要的是,使正当的媒体监督变了味走了调,异化为个人出气泄愤的工具。
不可否认,反“四风”,需要公共媒体发出正义的声音。但正义之声应该客观理性、张驰有度、以理服人。因此,主持人爆粗口,不能止于“被换下”,各类公共媒体应以此为鉴,进行反思和整改。首先,应细化主持人行为准则,用制度规范主持人的行为,对主持人的粗俗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应严格执行《中国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职业道德准则》,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积极维护电视媒体人的群体形象与合法权益,绝不容许粗俗主持人,去诋毁公共媒体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