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丛晓波:政府法律顾问要防止两种“跑偏”
//www.workercn.cn2014-04-17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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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河北省将推动律师担任省政府、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法律顾问工作,并建立健全省政府主要职能部门、市级政府的法律顾问制度,逐步将律师服务“法治河北建设”推向深入。此前,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邢台、张家口等市已经探索建立了政府及各政府职能部门的法律顾问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法律咨询,避免政策存在法律风险。(4月16日《新京报》)

    河北之举,理应赢得掌声,但是,在具体落地过程中,如何做到律师言之有理、政府从谏如流,还应该拿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来。

    据《人民日报》报道,截至去年,我国约有23500名律师受聘担任各级政府部门的法律顾问,占全国律师总数的1/10以上。显而易见,聘律师做政府顾问,已经成为一种执政时尚和潮流。

    在此背景下,要防止两种跑偏现象出现。第一,顾而不问。对一些基层政府而言,聘法律顾问,完全是一种应景,你有我有大家有,没有不好看。但是,有了后,就成了摆设,别说参与制定政策决策,或许连政府办公大楼都未必能进出自如。第二,问而不听。在遇到一些涉法事件时,或许会咨询一下律师意见,但并非一定会听。近年来,在一些强拆、冤假错案等引发的社会群体事件中,很难觅到法治思维的影子。很多时候,并非决策者不懂法,也并非没有法律顾问,只是在权力一家独大的惯性面前,法治只能如受气的小媳妇,知难而退。

    事实充分证明,要想让律师在参政议政过程中真正发挥专业优势,仅仅依靠基层政府法治意识提升,无异于纸上谈兵,最关键的还是要有一套科学严谨的制度保证。

    比如说,在制定涉及民生的公共政策时,假如于法无据甚至于法有悖,法律顾问指陈其弊,但是决策者充耳不闻,一意孤行,在此尴尬情境下,法律顾问是否还有权力向上级政府汇报,及时将基层错误决策扼杀在萌芽之中。此外,对于一些罔顾法律顾问建议、意见,造成决策失误的有关官员,在问责上是否罪加一等。诸如此类的细节流程,却蕴藏着法律顾问能否昂首挺胸、直言不讳的微妙所在,要是解决不好,日渐声势浩大的法律顾问队伍和制度,就有流于形式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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