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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制度应富有“弹性”
//www.workercn.cn2015-10-16来源: 重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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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社部部长尹蔚民14日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据《京华时报》)

  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难。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高个人缴纳养老金年限,既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

  而目前施行的“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的退休制度,是根据1953年人均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而制定的,如今看来,对体力劳动者更显适合,对科研工作者、医生、教师、企业高管等知识型人群,在年龄上“一刀切”,或采取男女有别的方式,均显得不尽合理。

  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际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现状及劳动用工实际,采用持续渐进的方式,逐渐把退休年龄推迟3到5岁,并实现男女退休年龄“步调一致”。对身体健康允许、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推迟3至5年退休,不仅能增加社会贡献,还能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而对长期从事高危、高污染以及劳动强度大,容易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允许他们提前退休。当然,提前退休要坚持自愿原则。

  实施延迟退休制度,不仅要富有“弹性”,而且要小步慢走,切忌动作过快过大。有关部门要尽早研究制定方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延长退休年龄,稳步实施有选择的灵活退休政策;避免短时间内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或进行“一刀切”式的延长。总之,退休制度的建立,应体现男女平等和社会公平,应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应更好地激励老有所为,让老年人在发挥余热、奉献社会的同时,生活得更充实、更有尊严。(作者系湖北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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