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首部带“典”字的法律,民法典的编纂和颁行是中国法制史上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进入新阶段,必将对中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生态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它的践行,将有力提升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民法典有助于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作为确认和保障民事权利的重要法律,民法典第一条即开宗明义,以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同时,作为权利法,它赋予民事主体丰富多元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类型,并在其受到侵害时给予充分救济。可以说,民法典大幅提升了我国民事权利的法律保护水平,进一步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的范围拓展到所有的财产权,包括股权、知识产权等。这是我国法律史上第一次将私人财产权和国家享有的财产权相提并论,并赋予两者平等的法律地位。民法典对民事权利强有力的保障,必然要求公权力机关充分尊重民事权利;任何对民事权利的干预都必须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且经过合法程序,否则将构成违法。公权力对民事权利的尊重可以有效限制权力滥用,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民法典有助于司法公正的更好实现。民法典的编纂并非平地起高楼,而是以《民法通则》《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和《继承法》等九部民事单行法为基础,同时整合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领域的司法解释,最终整合为七编1260条的有机体系。它消除了各民事单行法之间以及它们和司法解释之间的冲突和矛盾,并在总结司法实践的经验、借鉴各国共同规则的基础上,新增不少条文,以回应我国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的迫切法律需求。法院在适用民法典裁判时,将依据统一的裁判规范,民事纠纷“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将实质性减少,从而将民事领域内的司法公正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民法典清晰厘定了政府和市场的边界。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它为市场经济提供了三方面法律资源:一是规定了市场主体资格,赋予自然人选择以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等方式从事市场交易的权利;二是赋予市场中的各种交易要素以民事权益,并保障其合法流通;三是通过《合同编》和《侵权责任编》,为市场经济提供了细致而微的裁判规则。这些规则可以有效区分公权力的运行领域和民事权利的存在空间,进而区分政府和市场的各自边界。
民法典能够有效激发创新创造的活力。“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不仅为民事主体提供社会交往的重要规则,而且也为其实现人生理想提供了制度资源。民法典中的非营利法人制度不仅可以促进国家和社会通力合作,纾解国家提供公共资源的压力,而且可以激发民事主体的公共精神,成就其经济利益以外的高远追求。此外,民法典承认民事习惯可以在特定情形作为法院裁判的依据,意味着它承认社会可以创新交易模式规则,能够更好释放社会活力,鼓励创新创造。
编纂民法典,本身就是国家法治水平达到一定高度的产物。饱含着14亿中国人民意愿、承载着五千年中华文明精粹、凝聚着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民法典,必将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强大制度保障,成为新时代中国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