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水污染拷问:谁来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水”?
这几天,兰州水污染事件成为国人关注的焦点。 这次水安全事件从10日17时检测到苯严重超标到4月11日12时媒体发布消息,时间长达18个小时。在此之后,自来水企业和相关部门纷纷推卸责任,对于水污染原因的解释更是出现了“一天一个版本”的局面。事发后当地5户居民将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告上法庭,4月14日上午,兰州中院立案庭表示不予立案。 企业唯利是图,政府监管不利,公众维权不畅……我们不禁要问:“谁来守护我们的生命之水?”
自来水污染,怎么只“上报”不“下报”?
当地政府总等自己觉得安排妥了才发布消息,或许是怕引起恐慌等,但相比知道真相后的心理恐慌,闻着自来水的怪味、听着坊间谣传,以及喝着确有问题的水,危害不是更大吗?信息通报的速度,最能体现政府应急效率。这点做不到,关着门折腾再多,也很难赢得认同。
面对水污染“没权力”不代表可以“不作为”
为什么在长达18个小时的时间里,水厂迟迟没有关停苯含量超标的自来水?面对媒体与公众的质疑和追问,作为兰州市唯一供水企业的威立雅集团宣传部负责人只是一再强调企业没有权力做出停水决定。面对可能对几十万上百万居民带来身体健康和生命威胁的水污染事件,“没权力”不代表可以“不作为”。
“监管异味”比水质污染更要命
水是生命之源,饮用水遭受污染,影响首推千家万户的生命安全。如果政府不能由此出发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反而把政绩、声誉这些“身外之物”摆在前面,对该彻底公开的情况遮遮掩掩,对应及时发布的信息拖拖拉拉,结果必然是群众生活遭殃、政府形象受损。
兰州水污染事件回顾
3月份,兰州市民发现自来水有异味,当地政府辟谣。4月10日,兰州市威立雅水务集团公司发现其出厂水苯含量严重超标。11日,甘肃省环保厅称“苯含量上升系水厂泵房实施清洗作业所致”。12日,相关政府负责人称“中石油兰州石化一条管道发生原油泄漏、污染了供水企业自流沟”。13日,称“周边地下含油污水是引起自流沟内水体苯超标的直接原因”。14日,5位兰州居民对涉事水企提起诉讼,但兰州市中院拒绝了这一起诉状。[详细]
安全责任置于第一位
此次兰州自来水苯含量超标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国务院副总理张高丽、中央第一巡视组及甘肃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尽快让市民喝上安全水放心水。这是对安全责任的明确强调。
这些年,在一些城市,水电气等基本生活领域频发安全事件,脆弱性不断凸显,风险大量存在。如何消除风险的源头,此为根本。即便一时解决不了,仍然需要把信息发布及应对做得更好,把安全责任置于第一位。[详细]
警示:我国公有经济退无可退
此次事件把法国威立雅水务集团推到了舆论风口浪尖。据估计,外资水务占国内水务市场总体比重在10%左右,国有水务公司占60%以上,其余份额由私营水务公司和上市的国有水务公司占有。我国可能已经成为私营企业在水务领域比重最高的国家之一。
事件发生后,出现了国企负责掌控自来水业务的呼声。一些国家已经在考虑国有化一些提供公用事业(如水务)的企业。这对中国的国企改革有重大借鉴意义,从总量上看,我国公有经济已经退无可退。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决不能被动摇。[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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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受污染诉讼,曲解法律本意
兰州中院拒绝受理市民的水污染侵权诉讼,既不合乎民诉法的立法本意,更明显违反《侵权责任法》《水污染防治法》,不仅在程序上涉嫌侵犯市民的合法诉权,也进一步在实质上涉嫌侵犯了他们的其他民生权益福祉,如获得洁净自来水的环境权、健康权等。无论出于有意还是无意,事实上都构成对民诉法的一种曲解。
保障生命之源要让公民有地方说理
提高污染自来水的违法违规成本,起码罚其倾家荡产,让污染企业和相关供水公司吃不了兜着走,它们才会长记性,也才会在日常的防范中提高警惕。而归根结底,需要壮大公民的维权平台,如果公民个个葆有法治精神,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痛击违法者,习惯于瞪大一双双监督的眼睛,相关企业还敢胡来吗?
反映环境污染诉讼缺位
关于水污染的环境公益事件频频发生,但是与环境污染事件日益增多而且屡禁不止形成鲜明对照的,却是环境污染诉讼的缺位。导致侵害公民权益的相关企业往往接受行政处罚,象征性地交点罚款就可以过关。就以兰州自来水污染事件来说,不但居民的民事诉讼应该立案,更应该为集体公益诉讼创造条件。
环境保障缺位造成公众心理阴影
即使污染概率再低工业企业的环境防护也不能确保万无一失。此时相关公共资源源头的环境应急保障作为第二重保险,就显得至关重要。从兰州水污染事件来看,不管是自流沟超期服役,还是直至污染发生18小时后方才切断水源,都显现出第二重保险的彻底失守。而这些,都可能成为促使公众心理阴影进一步加深的因素。
自来水苯污染,仍是人祸
兰州市有关部门通报称此次水污染系自来水管线与周边的部分化工企业的管线有交叉且管线年久失修所致,看起来,这是化工区的存在与城市发展的矛盾问题,本质上仍然是责任问题,是想不想做愿不愿做的问题。他们都有自己不可捍动的利益,唯独没有将群众的利益放在天平上一起度量。
百姓安居乐业是最大政绩
在诸多的城市公共安全事件中,比如地陷、塌楼、污染之类,查清事实、追究责任的意义不仅仅在于找出某个人、某家企业、某个部门所应承担的责任,而更在于如何保障百姓今后的生活安全、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对地方政府来说,百姓安居乐业是最大的政绩,反之就有可能是最大的危机。
作为生命之源,一滴水足以映射出供水企业和相关部门的责任意识和为民态度。但愿兰州水危机事件能够成为一面镜鉴,警醒各地加强水质监管及其信息发布,确保饮用水安全,不要再让百姓用生命健康监测水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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