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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结构调整、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过去那种以廉价土地、人力等为主打的粗放型招商引资方式恐难以为继,必须从制度创新入手,改善营商环境。
过去,各地为促进当地经济的快速发展,出台了不少促进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措施。从中不难发现,土地、税费上的优惠是不少地方政府手中的重要砝码。这种优惠,相当于地方政府给投资者提供了补贴,再加上廉价的劳动力资源以及庞大的市场,总体上看,得到投资者的青睐是有理由的。
这种营商环境,短期会有效,但长期难以持续。土地红利正在减少,低价甚至无偿征用土地,只会加快土地资源消耗的速度。在东部沿海有些地区,土地资源已近消耗殆尽,即便是中西部地区,如果不改变这种土地供给方式,也会很快面临这样的窘境。税费减免固然在一定时期内起到激励作用,但长此以往,必然扭曲资源配置,使政府取代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角,与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理念背道而驰。同时,随着“刘易斯转折点”的到来,人口红利正在消失。从沿海到内地,不少地区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用工荒”,随之而来的是用工成本的连年上涨,这将导致劳动力资源丰富、劳动力成本低廉的优势一去不复返。
放眼国际,自金融危机以来,美国积极号召制造业回流,以增加美国的就业机会,改善本国的经济状况。一些美资企业开始或正在将海外生产线迁回美国本土,或在美国投资新厂。另一方面,一些投资中国的外商企业,因生产成本不断提高的态势,将企业迁往东南亚等生产成本低廉的国家或地区。
在内有成本逐渐上升、外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竞争的情形下,地方政府应站在国际视角下,着眼于长远,打造可持续的营商环境。营商环境所包含的内容很多,地方政府各种因地制宜的有利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都可摆上行动议程。其中,有两点很关键。
一是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公共服务型政府的要旨,就是要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将市场能解决好的事情交给市场,“越位”的要退出,“缺位”的要补上,“错位”的要纠正,以大幅减少政府的审批环节来尽量避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不当干预,将政府工作重点转向政策制定、市场监管、社会管理以及公共服务上,为投资者构建一个安心创业的营商环境。
二是要制定和完善符合国际惯例的政策法规。各地在招商引资时,不仅面临国内其他地区的竞争,也要应对来自国外的竞争。所以,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在尊重市场机制的基础上,既要结合本地特点,更应认真研究国际通行做法,使之符合国际规则,并具有持续性、预见性和透明性,让投资者能够在一个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规则公正、稳定高效的法治环境中放心投资。
地方政府常常是制度创新的先行者。当以资源消耗为代价的红利快要消失之际,自然,通过深化改革增创制度红利,当是地方政府改善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