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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璟璟:“工资保证金 ”果真是维护员工利益?
//www.workercn.cn2014-02-24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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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防止老板跑路,工人拿不到工资,江苏高邮政府要求企业缴存工资保证金后才能招工开工,但对于当地流动资金有限的中小服装企业来说,每个工人3000元到6000元的“保证金”让他们无力承担,只好暂时拖着。目前,高邮经济开发区有60多家服装企业,目前开工的只有三四家。没开工的基本都是在观望或者准备缴存保证金。(2月23日《现代快报》)

    将缴存工资保证金,作为企业开工生产的前提,无异于是以行政权力,设立了一道行业准入门槛。那些现金流有限的中小企业,极可能被人为淘汰,最终只有那些业界龙头和中坚,能得以留存。相关负责人毫不掩饰最初的动机,“做大做强一批服装企业,整改一批,淘汰一批。”这或许也就说是,所谓“维护职工权益”的托词,不过是为了掩饰当地重布产业格局的意图?

    升级产业结构,实现优胜劣汰,当然是管理部门的职责所在。然而问题在于,该过程显然应该采取诸如调整税率等宏观市场手段,而非以强力、微观的行政介入来实现。再者说,所谓“经济实力”,从不是甄别企业潜力和企业主信用的靠谱指标——能否拿得出动辄数十万的“保证金”,与企业主会否对职工负责,似乎并不存在确定的关联。

    事实上,预防工人被欠薪,完全可用别的方式实现。既可以充分信赖既有的机制设计,比如劳动监察、劳动诉讼、劳动仲裁等;除此以外,也可以针对具体行业,进行专门性的临时规制。具体到服装业,则应确立并严格落实“薪酬月度结算制”、强化对中小企业的运作监管和风险预警,凡此种种都能有效预防“老板欠薪跑路”事件的发生……说到底,倘若职能部门真诚想捍卫职工权益,完全可以推出一揽子更温和、更少争议与副作用的方案。

    之所以选择“征收保证金来保护工人利益”,而不是选择其他什么模式,根本原因还在于当地职能机构的诉求并不纯粹。它们既想着实现服装业的“去小留强”,意图引导劳动力向大企业集聚,同时又不想因为太过露骨而予人口实,故而便“高明”地将一系列行动,包装在维护职工权益的名头之下。从头到尾,所谓“捍卫工人工资”成了这场“整治”的辩护词,而不是整治的目的本身。这,才是最令人遗憾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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