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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多家银行在部分地区暂停房地产贷款和杭州多个楼盘降价的传闻继续发酵,A股受此消息影响暴跌,地产板块重挫,四大地产股“招保万金”跌幅均超6%.一时间,楼市风声鹤唳。这是否预示着楼市将遭遇“拐点”是一回事,面对房价降价现实能否理性应对是另一回事。眼下而言,因降价而吁求维权的声音,依然不绝于耳。(2月25日《i时代报》)
在一个到了“让市场做决定”的年代,因为房价涨跌而与开发商大战300回合的戏码,竟然还在肥皂剧般上演,这当真是要惊呆小伙伴。据说在杭州,有热销楼盘降价凶猛,业主因为比较收益受损而打砸售楼处。事件有图有真相:横幅触目惊心,保安严阵以待,现场七零八落,业主义愤填膺……只是正义,究竟应该站在哪一边呢?
楼市在不在深度调整,这是预言家们费脑筋的事。但对于一个成熟而理性的市场来说,最底线的游戏规则还是起码的契约精神,而不是“凡事不能自己吃亏”的无赖原则。前些年,有开发商曾在此类降价维权纠纷中打了一个极端的比方,“别说降价,就是把房子送人,也是他的权利,与卖给老业主多少钱有什么关系?”这话虽然不中听,事实却很有道理,因为开发商的财产姓“私”不姓“公”。何况,任何交易行为,本身就是风险与收益如影随形的事,在价值规律的天平上,买卖不是赚就是亏,只要没有强买强卖,基本多是货卖当时。除非卖家有补差或退差的承诺,不然,凭什么降价了你就成了“受害者”?难道楼市上涨了,开发商也可以跟老业主索要差额去?
纵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或《合同法》,哪有一部法律是支持业主降价维权的呢?我们一方面骂着房价高,一旦买了房子,又个个希望房价更高起来。人性与市场纠葛在一起,理性与情绪就玩起了暧昧。
降价了,骂骂开发商可以,当真去静坐或打砸,恐怕就有了侵权的嫌疑。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打砸的行为可能会涉及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情感上,老业主可以与开发商表达利益诉求;但从法理而言,开发商回应或不回应、解决或不解决,那都是人家的自由——就像当年的业主,同样可以选择买或不买、议价或者不议价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