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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须虫:立法强制银行防盗
//www.workercn.cn2014-03-06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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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在某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开了账户,并办了该行的金葵花卡。2012年4月2日,王先生卡内资金无端被刷走830711.6元。以银行卡被盗刷、银行未能保障用户资金安全为由,王先生诉请朝阳法院判令银行赔偿损失及利息。3月4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3月5日《京华时报》)。

    近年来,银储之间因盗刷引发的矛盾官司屡见不鲜,一方面,可以窥见银行业法规对储户权益保护的缺失,储户维权缺少刚性法律支撑;另一方面,说明在高科技智能犯罪加速变化的语境下,银行支付系统安全性能没有得到相应的提高,背后缺少一根强有力的撬动责任的杠杆。

    当立法让防盗成为银行强制义务。解决盗刷个案纠纷孰是孰非,并不单单是维护个别储户权益那么简单,而是银储合同关系中如何保障储户弱势一方的普遍权益,以及将共同的风险前置,把隐患降至最低。一方面,储户无过错资金被盗,银行须全额理赔应成为一个刚性的准则;另一方面,完善纠纷处理程序,建立第三方责任认定机制,对无过错资金被盗储户,由银行先行赔付,再委托司法机关破案追索。只有提高银行的责任风险,才能既避免储户的利益受损,又倒逼银行不断细化支付操作流程、堵塞安全漏洞,从技术保障层面上维护好银储双方的共同利益,应对银行卡信息技术犯罪技术升级才是最佳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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