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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资委纪委书记、党委委员强卫东日前透露,央企腐败案呈上升趋势,将开展向央企派驻纪检机构的试点。此外,央企纪委书记从5月1日起不能分管其他业务,要专职“反腐”。(4月17日《北京青年报》)
按照一般的理解,纪委书记如此非同小可的职位,本来不就应该“专职”反腐吗?可事实上,现实中职责纯粹、专职于“反腐”的纪委书记恐怕少之又少,央企亦不例外。公开的数据显示,央企纪委书记“一身多任”的现象颇为普遍。很多央企纪委书记,同时又兼任着董事会主席、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等一种或多种职务。
央企纪委书记“一身多任”现象,从根源上说是央企特殊治理结构的产物。在“政企不分”的语境下,央企犬牙交错的治理和运营结构,合乎逻辑地导致了央企管理层职务职能的交叉与混乱。而且在很多情况下,并非是纪委书记兼任了其他职务,而是其他的领导兼任了纪委书记职务。这导致纪委书记在央企权力格局中往往处于“从属”地位,尽管不能说无足轻重,但与真正大权在握的其他领导职务相比,仍相对弱势。
有鉴于目前央企纪委书记“一身多任”的普遍现象,也许我们可以大胆推测,在纪委书记“专职化”的政策压力之下,部分央企的纪委书记职务一时间恐会空出不少,而中纪委和国资委倘要补足这些“空缺”亦绝非朝夕之事。如此一来,央企“专职”反腐面临的第一个困难也许就是“纪委书记荒”。
然而,若央企纪委书记一职多有空出,却倒也是好事一件,正好暗合了央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方向,即纪委书记由中纪委和国资委从企业外部空降,或也可称派驻。从此意义上说,央企纪委书记“专职化”所带来的挤出效应,反而意外为央企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扫清了障碍。
从建立央企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出发,对央企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垂直管理大势所趋,而突破口正在于纪委书记一职的来源问题。“内部人”长期掌控央企纪委的局面该结束了。受中纪委垂直领导的纪委书记及其管理下的派驻性的纪检监察机构,应尽快在央企内部开展独立运作,铲除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