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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养老金“缺口”、双轨制、以房养老……随着养老体制改革方案即将出台,这些问题逐渐升温。近日,中国社科院世界社会保障中心主任郑秉文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延迟退休是早晚的事,全球都这样。(10月16日《新京报》)
退休年龄调整是项复杂的公共政策,涉及人口结构、社保基金可持续性、劳动力市场、代际关系等诸多因素。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人均预期寿命的延长,延迟退休年龄究竟是否可行?是大势所趋还是一厢情愿?社会对延迟退休的争论,关键是在养老就业问题还是社会整体公平问题?基于这些问题尚未厘清,必须明确的是,当我们谈及延迟退休时,应该关注什么?
第一个焦点是,推行延迟退休是否为填补养老金缺口?有专家测算,如果延迟退休,本该拿养老金的人不仅不拿钱,还要继续缴纳养老金,这样一来,退休年龄每延长一年,养老统筹基金可增长40亿元,减支160亿元,减缓基金缺口200亿元。因此,在很多人看来,延迟退休是缓解养老金收支平衡压力的一个有效途径。
因养老金出现缺口就延迟退休,这样的逻辑推导,在很多公众那里难以接受。因为养老金出现缺口,有历史原因,也有挪用养老金进行风险投资的现实原因。而公众本身就是养老金缺口的受害者,现在却将一切后果无条件地让受害者来承担,这个问题如何厘清?
另一个焦点是,既然延迟退休伴随着很多社会问题的发生,而这些社会问题本身在当下就难以解决,那么为何官方会不断地释放延迟退休的信号?是投石问路,试探一下民众的反应?还是蓄势待发,让民众提前有个心理准备?抑或两者兼而有之?
有学者说,延迟退休年龄是“客观趋势”,有利于“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创造更多的财富。支持的观点大多基于延迟退休是人均预期寿命延长和养老负担代际公平的需要。但更多的人反对,认为这既“削减了退休者的福利”,也导致老年人与年轻人竞争工作岗位,“会加剧失业”。除此之外,延迟退休年龄,可能会造成行政老化,在一定程度上为既得利益者继续获取利益提供了方便之门,造成新的社会分配不公。
我们看到,无论对延迟退休反对还是支持,都不能离开三个基本的前提,一是就业形势是否明显好转;二是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是否能真正起到“保险”和“保障”作用;三是社会分配是否更为公平。以此能够看出,延迟退休的争辩,无论是出于就业层面还是养老问题,实则关键指向了社会的整体公平。
以延迟退休所要解决的养老问题来看,当前养老制度是双轨制,大部分公务员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在金字塔顶端,而普通公众承担了较重的负担,却享受不到不需要自己掏钱或缴纳很少养老金的事业单位、机关单位职工那样的养老待遇。所以公众所期待的是,养老双轨制的并轨,以此让每个人都能享受到公平的养老待遇。这个问题恰恰是延迟退休所回避的核心问题。这个问题要是不能在延迟退休政策明确之前解决,那么社会保障的不均衡,甚至是收入分配不公平,会因退休年龄延迟导致养老待遇不公进一步加剧。
于是,先解决公平问题,再谈延迟退休,这将是调整退休年龄的基本程序。同时,为了让制度和政策能够保持稳定性,即便是在解决了公平的前提下,延迟退休还需要慎行。一项公共政策的出台与施行,应该听取民意,尊重民意,力求做到让所有人的利益最大化或损害最小化。绕行民意关以“全球都这样”搪塞,怎么说都显得太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