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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广阔:电动车“禁搭成人”少了点“底层思维”
//www.workercn.cn2013-10-18来源: 新华每日电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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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武汉市民黄先生骑电动自行车载着老婆去购物时,被交警拦下,并依据《武汉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中“驾驶电动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的规定,处以50元罚款。此举引发热议。有网民认为,购买电动自行车本来就是为方便出行,只准载儿童、不让载成年人的限定很不合理。(10月17日《人民日报》)

    当电动自行车全面取代传统的自行车成为城市普通百姓新的代步工具,政府有关部门对其加强管理,采取具有针对性的举措,降低交通事故,缓解交通拥堵,是政府的义务和责任。而武汉市出台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暂行办法》,其中“驾驶电动车只准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儿童”,违者罚款的相关规定,却引发了公众的热议,其中不乏质疑的声音。

    在笔者看来,政府出台专门的“电动车管理办法”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政府有所作为的表现,但是做出“只准搭载儿童不准搭载成人”的规定,在普通老百姓看来,却或多或少都少了点“底层思维”。何谓“底层思维”?就是政府在做出决策,制定规则,出台各类管理规定和办法的时候,不妨把目光放低一厘米,多看到城市底层百姓的生活现实与需要,而不能仅仅为了所谓的“大局”“整体”就不顾及社会底层群体的切身利益。

    对于多数普通市民来说,电动车是他们能够买得起,也用得起的最高档的代步工具,不守法规的毕竟只是少数人,现在一刀切地严管重罚,作为底层百姓的出行权谁来保障?而且,现在政府规定电动车只准搭载儿童不准搭载成年人,等于是逼着一些家庭去购买第二辆电动车,如此一来,城市电动车的数量会进一步增加,反而为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等问题带来更大的不利影响。更何况,相比于成年人,儿童在各类交通事故中所受的意外伤害会更大,政府却规定电动车只能搭载儿童不能搭载成年人,有些让人难以理解。

    而且以武汉市为例,今年1至8月份,交通事故中涉及电动车的有664次,占全市交通事故总数的38.4%.而现在城市道路上跑的除了机动车就是电动车,从交通事故所占比例上来看,需要重点进行整治的似乎更应该是机动车而不是电动车。当然这不是说政府对电动车就不管不问了,而是要在管理过程中多点“底层思维”,多点管理智慧。

    其实除了规定电动车“禁搭成人”,还有很多管理途径可供选择。比如真正落实公交优先的原则,让广大市民主动放弃电动车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比如对城市路权进行合理分配,改变目前这种重机动车,轻非机动车,结果把电动车逼上机动车道的路权分配弊端;比如呼吁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电动车生产管理标准,对电动车限速、限重,进而降低发生交通事故时对人体的伤害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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