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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世界卫生组织西太平洋区域办事处卫生系统发展负责人林光汶在北京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政府有责任创建一种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让人们在需要时能够获得基本卫生服务,但全部免费医疗并不是政府的责任,也不是医改的最终目标,因为这样可能造成浪费。
林光汶的话引起了一些中国公众的指责和批评,认为他没有顾及中国人实际面临的就医困难。对这种争议,需要从林光汶提出的两个概念来理解,一是基本医疗,二是免费医疗。二者是有差别的,如果混为一谈,会造成理解上的错位和矛盾。
应当承认,林光汶的解释符合世界卫生组织1978年提出的《阿拉木图宣言》的要旨,即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目标,即基本医疗。其内容包括每个国家的全体公民都至少能获得基本卫生保健和第一级转诊设施;所有儿童都得到主要传染病的免疫接种;生病时人人都可得到基本药物;所有政府对人民的健康都要担负起全部责任等。这也意味着,如同耕者有其田一样,病者也应有药治。
当然,世界卫生组织并未提出要让政府对医疗全部免费或大包大揽,因为这可能会导致医疗资源的浪费,也不利于唤起个人负起健康的责任。但是,在一些中国公众看来,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基本医疗就等同于免费医疗。这种免费医疗的主要内容是,患了小病小痛能够免费医疗,患了大病重病医疗体制能够兜大头,个人可以少出一点钱。这种要求也是一些中国人心目中政府要对人民的健康担负起全部责任的要义。
这种要求其实与林光汶解释的实质内容是一致的,即公民患病后,不能让个人出太多钱,尤其是重病患者以及穷人。否则,基本医疗就无从谈起。从这个意义上看,世界卫生组织的基本医疗概念与大多数中国人要求的免费医疗内容并不矛盾。
更重要的是世界卫生组织一再提及的另一个问题:享有医疗资源的公正和公平。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施贺德明确指出,目前各国都面临一个巨大的挑战,穷人是否能像富人一样获得基本医疗服务。“现在的目标是如何使服务质量保持一致”。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的现实也许比世界卫生组织了解的更为严重。由于一般公众和穷人不能享受到大病重病公共医疗支付大部分费用的服务,河北男子郑艳良才会因此而在家自锯病腿,广西平果县一位8旬老人也因患癌无钱医治,自己一个人躲在卫生间内剖腹“动手术”而丧命。现实生活中因无钱看病而陷入绝境的不在少数。
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中国有少部分官员能获得几乎是全部的免费医疗,有些人的医疗费用甚至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因此,才有公众提出既然有人能享有全部免费医疗,为何不能对所有公民提供全部免费医疗。
当然,世界上没有完美的医疗体系,但在公共卫生支出比例逐年增加的基础上,让个人的医疗费用和负担逐年减少,从而早日实现人人享有保健这一基本医疗目标,应该是努力的方向,而全部免费医疗并不符合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