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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广江:“人皮面具”热销制度真空待补
//www.workercn.cn2013-12-02来源: 长沙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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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张“人皮面具”可以让你瞬间“变脸”。近来,我国警方破获的多起案件显示,原本用来娱乐消遣的“人皮面具”屡次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干扰破案的一种手段。调查发现,这类假面具产品在互联网上销售火爆,与其配套的化装教程也唾手可得。   (12月1日 新华社)

    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自从数不清的摄像头在城市街头巷尾织成一张“天网”之后,各地利用高仿真面具“易容”犯罪案件就呈多发态势。据称,一些“人皮面具”的仿真度高达95%以上,若用于作案,警方都为之头疼。

    在搜索引擎输入“人皮面具”四字,会立即出现一些专门销售“人皮面具”的网站,多则三四千元,少则几百元,即可网购一套,更可以根据买家的年龄、性别等量身定制,且整个过程都在保密中进行。红火的“人皮面具”生意背后暗含着犯罪风险,“易容”犯罪已成为不法分子的一种新的作案样式。

    但让人失望的是,面对有恃无恐的“易容”犯罪和网络热销的“人皮面具”,政府监管还处于真空地带。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人皮面具”属于玩具范畴,而我国禁止销售的玩具只有两种:具有杀伤力的枪支弹药和威胁人体健康的玩具,可见“人皮面具”并未超出法定售卖范围。

    对人民群众而言,“法无禁止即自由”,销售“人皮面具”并不违法,且商家也没有保证产品不会被用于犯罪的义务。对政府部门来说,“法无授权即禁止”,整治“人皮面具”无法可依,这是最大的尴尬。

    “人皮面具”热销正戳中监管软肋,制度真空亟需填补。当务之急就是完善法律法规,对仿真面具的生产、销售、使用等多个环节作出硬性规定,如在制作环节,要制定仿真标准;在销售环节,要限定销售商、代理商准入资格;在使用环节,要只限于表演、影视等娱乐用途等。

    但是填补制度真空、规范“人皮面具”市场,必须通过严格的程序,依法依规进行,而不能盲目喊停、禁止售卖,也不能把实名制销售当成万能“药方”。和假发一样,“人皮面具”既可以成为美容和娱乐消遣的工具,也可以成为伪装犯罪的作案工具,本质上只是“工具”而已。说到底,“人皮面具”市场需要的是规范,而不是行政打压,政府部门应拿出更大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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