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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结婚证也可以为孩子办出生证、上户口?近日湖北省规定,省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今后在湖北,未婚妈妈也能给孩子办理出生证了。(今日本报B04版)
有声音质疑,没有结婚证、生育证也能办出生证明合法落户,是在纵容未婚先孕、婚外生育。客观上可能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但比这个问题更大的是权利与人性问题——婴儿不能代父母受过,他们没有任何责任。让他们和父母一道承担连带责任,没有任何道理,甚至是一种野蛮。
从宪法精神来说,所有的人生而平等,比如平等的生存权、受教育权利、受国家保护、救济、工作权利等等。然而,非婚子女一旦被定义为“黑孩子”,没有户口,则意味着很多权利的先天缺失,比如上学、找工作,会因为没有户口、身份证而不被接收。这些问题不但严重影响“黑孩子”的正常成长,也会给社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当然,虽说“黑孩子”落户不合法,但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的“黑孩子”还是通过各种渠道最终拿到了户口。但取得“合法身份”的路径并不一样,有钱有势的人家,其超生、私生的孩子一般都会早早获得户口,比如张艺谋,7个孩子一个“黑的”都不会有。换了普通老百姓,特别是穷人捡拾弃婴的情况,往往是到了考大学报名的时候,还在为身份发愁。超生私生孩子不予办户口的政策,不但不合理,而且加剧社会不公——约束的都是没本事的人;助推权力寻租——绕开政策办户口,怎么个办法,还用说吗?
“出生证”只证明一个生命的降临。非婚生的孩子也是一个生命,这个社会却无法或不予证明其出生,没有比这更荒诞的逻辑。户口、身份证其实是每个人的基本社会符号,这个符号应该与生俱来,随生命消失而消失,而不应该看一个人、一个生命是怎么来的。湖北率先废止以结婚证、生育证办理出生证和户口的政策;石家庄、深圳等地为弃婴设立“安全岛”、“弃婴岛”,这是社会进步、人性回归的标志。至于说这些举措会不会纵容某些不良行为,我认为保护权利、救助关爱生命与反对违法和不道德行为,是两个概念。而让无辜孩子与父母连坐,以伤害无辜孩子的人权为代价实现社会管理目标,存在多重野蛮与荒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