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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安监局网站公布了《连霍高速三门峡义昌大桥“2·1”重大运输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报告》,披露了官方调查结论,并表示已对20名相关责任人采取司法措施,并建议对23名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被采取司法措施的河北石家庄凯达运输公司3名责任人的代理律师表示,官方披露的事故调查报告,没有涉及河南省有关部门的责任,有失公平。(12月29日《南方都市报》)
连霍大桥是炸塌的,车主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但是一座钢筋混领土的大桥被鞭炮所“崩塌”,说这是一座质量合格的桥梁,那就必须先承认鞭炮比炸弹厉害。但这严重背离常识:一座结实的桥梁,即便在桥底安放炸药,都不一定炸塌,需要找准关键要害部位。电影《桥》中,游击队员为了寻找桥的关键部位,而绑架了桥梁设计的工程师。故事是否虚构不得而知,但炸桥办法是可信的。比如,轰炸机从天上扔炸弹炸桥,也不是投中就能炸塌的。一车鞭炮一下子就能炸塌2个桥洞、80多米长的桥面,是鞭炮威力太大,还是桥梁太脆弱?有些真脱离了常识。
律师质疑,调查处理有失公平,存在地方保护。我认为,或许不仅是地方保护那么简单。回顾近年来多起塌桥事件,官方调查结论几乎都把责任归咎于外力,比如船舶撞击、超载压塌,等等。至于这外力是本地还是外地,未必重要。
桥梁建设大多数是政府牵头的工程,一旦出现责任问题,首先是不好听、不好看,其次是相关人员脱不了干系。那么让事故桥梁质量没问题,就是最佳选择。问题在于,历次塌桥事故都是自己调查自己——哈尔滨一座刚通车1年的高架桥被压塌,当地政府第一时间就已经认定“超载所致”。超载遍地都是,出事那辆超载货车也已通过其他桥梁,却偏偏压倒一座新桥,这种事需要专业的解释吗?
还有一个问题非常奇怪:“豆腐渣”工程层出、招投标秩序混乱乃至有“骗子承包,厨子施工”的奇闻,且连官方都承认,建筑工程领域已成为腐败重灾区的年代里,很多工程事故比如塌桥、倒楼、新修的高速路便成了“豆腐渣”,却总是不存在质量问题,不是老天担责,就是外力所致,甚至弄出“只能处理风”官方说法。如此背景下,“鞭炮崩塌大桥”没有质量问题,怕是早在意料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