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杭民:治理欠薪关键在于落实
//www.workercn.cn2014-01-16来源: 法制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年关临近,在黑龙江省庆安县打工的350多名农民工因无法拿到上千万元被拖欠的工资款而无法返乡过年。他们拿着按有红手印的联名讨薪材料,不断到县政府等部门讨要属于他们的工资款。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监管部门在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上玩花样,使当事企业逃避监管(1月15日新华社)。
《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开发商应按建筑工程合同价款的3%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银行账户缴纳工资保障金。但该开发商只交了不到应缴款1/10的保障金——工资保障金制度如果执行到位,拖欠工资的事压根就不会发生。不仅如此,《黑龙江省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未缴纳工资保障金的,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但事实上,施工单位早已领了施工许可证。
欠薪事件发生的根源其实很清晰,在当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建设主管部门那里,工资保障金管理办法等法规被无视了。事实上,近几年来,我国出台的杜绝、治理欠薪的事前预防、事后惩戒制度不少,支付令制度、恶意欠薪入罪……已经出台的一系列法规,已为农民工撑起保护伞,如果这些制度都得以切切实实地执行、落实,欠薪问题哪会愈演愈烈。
为何欠薪屡有发生?就是因为监管部门的作风问题导致的法规执行力问题,使得法规成为一纸空文。治理欠薪,无非落实二字。所有的劳动法规都刚性执行了,谁还敢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有人说,能否治理欠薪是干部作风的试金石,这话说到根子上了。如果在法规的执行力到位的基础上,再把欠薪问题纳入政府官员的绩效考核目标,并以严厉的问责制度作为高压线,把官员的帽子和农民工的票子捆绑起来,根本用不着每年到了年关才集中治理、集中督查了。
编辑: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