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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信良:摔婴警察,若要自新先得自律
//www.workercn.cn2014-01-22来源: 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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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摔婴警察”郭增喜故意伤害案昨日开庭审理。被告人郭增喜说对自己的行为很后悔,对被害人家属表示道歉,也愿意努力赔偿。他表示,自己作为一名民警,发生了这种事情很不应该,希望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他感谢媒体对这件事情的真实报道,感谢法庭公正、公开的审判。他希望大家接受教训,不要再犯类似错误。

    去年7月18日,与朋友饮酒后前往娱乐会所唱歌的郭增喜,突然抢过街上一男子怀中7个月大的女婴,将其举过头顶摔在地上,致女婴当场昏迷,后查出脑部有三处骨折。

    为了“公安队伍的形象和人民警察的声誉”,当地公安机关把此事捂了个把月。郭当时只受到了所谓在家“关禁闭”的处理,直至媒体曝光,舆情汹涌,郭才“主动投案”。

    郭增喜曾说当夜酒醒后,看到录像中摔婴的自己,觉得“像个恶魔”。那么,这个“恶魔”是怎么从一个警察身上放出来的,是谁打开了那个盖着所罗门印章的铜瓶?仅仅是因为酒的法力吗?一个年已五旬、从警近30年的警察,照理说来,保护他人人身安全不单是一种职责,本该成为一种植根于潜意识里的本能反应,是不大可能因为醉酒作出有悖于潜意识的动作的。是否有可能,暴戾行为本是一种日常习惯,而且没有受到严格的约束?

    从当地公安机关当时为了“形象”和“声誉”,枉法不及时追究下属犯罪行为的表现来看,这个心中的“恶魔”,客观上受到了包庇和纵容。假如事发一个月后,没有人站出来向媒体举报,受害女童的家属也被金钱的赔偿或权力的威慑“安抚”住了,郭增喜被关了几天口头上的“禁闭”,就万事大吉了,那么,郭身上的恶魔没被驱除掉,还有那些即便出了事也同样可能被“形象”和“声誉”罩住的郭的同事们,他们心中的“恶魔”会不会因此潜滋暗长呢?

    不能说郭增喜现在的后悔是因为受到了惩罚,现在的道歉大概是因为想减轻惩罚。人本“一半是天使,一半是魔鬼”,他想“改过自新”,还是得先深入探察一下自己的“魔鬼”隐藏在何处。“自新”要靠自律才行。说实在的,真若为自己的恶行“恨死自己”的话,不要奢求因额外的谅解得以减刑,接受法律的严正制裁是“自新”的第一步。

    而本当担起“他律”责任的当地公安机关,要反省自己对属下警察是否尽到了管理的职责,是否给了他们法外的特惠权力。寓言故事中的渔夫是把魔鬼骗回到瓶中,扔回到海里的,现实世界里,应该用严格的制度和严厉的惩罚把魔鬼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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