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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海:乐见“站票座票同价”官司获立案
//www.workercn.cn2014-01-23来源: 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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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车无座票与座票同价,却难以享有相应的座位服务。21日下午,广州市民雷闯和其朋友因此依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状告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据悉,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当场立案,该案定于3月6日开庭审理。(1月22日《新京报》)

    火车站票与座票同价的争议由来已久。无论是早在2007年,重庆一律师曾向原铁道部发公开信,要求对站票施行半价优惠,还是如今的广州市民状告铁路公司以座票价销售无座票,每出现一起类似事件,总会激起千层浪。为何?因为站票全价这个霸王条款的不公显而易见。

    站票与座票相比,确实存在服务上的显著差距——无法享受到与座票同等的服务,且舒适度和安全性差,票价低于座票才算公平合理。不一样的服务,却要收取一样的价钱,显然有失公平,损害了站票消费者的利益。要知道,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对此,铁路部门总是这样解释:火车票价主要根据其位移距离长度决定,座席环境仅是构成票价的一部分。既如此,软卧、硬卧以及卧铺的上、中、下铺,为何要搞不同的价格?如果站票与座票同价,那么卧铺是否也应统一价格标准?站票与座票,也当像软卧、硬卧及卧铺的上、中、下铺一样,按照服务的不同而差异化收费,从而体现公平的市场经济原则。

    据报道,站票全价也没有法律依据。法无授权即禁止,即使不能实行半价,也应递减相应票价。《铁路客运运价规则》中的火车票价,仅针对有座位的硬座票和软座票,不针对站票。站票收入也因此成为铁路部门的额外获利,这就不难理解铁路为何宁愿大量、全价销售站票,而不控制列车超员,以及不愿增加运力了——这是为了追求铁路资源的损耗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

    或许有人要说,如果站票实行“站”价,会吸引更多人选择站票,而不购买全价的座票;而座票与站票同价,对于买座票者来说是一种激励。这种说法站不住脚。站票是在列车满员后再多售出的那部分车票,没满员自然不能选择站票;而且,需要多售站票的时期,定是春运等运力紧张的非常时期,一票尚且难求,还会有人不买座票而只等站票吗?事实上,为省钱而放弃舒适不是多数人的选择。

    站票享受“站”价不要再“争议”下去了。即使无法做到半价,也应该给予打折。对站票与座票同价争议的人声鼎沸背后,可是春运几亿人流动的刚性存在,遵循服务公平原则,减轻购票人负担,也事关民生福祉。因此,笔者乐见“站票座票同价”官司被立案,公民权利意识又提升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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