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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涨:治景区涂鸦须打破“法不责众”怪圈
//www.workercn.cn2014-02-08来源: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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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年刚过,一名东莞骑友到罗浮山骑行时,一路喷红漆留字拍照。众多网友纷纷抨击这一劣行,而那名骑友竟然还将自己的身份证和手机号发到贴吧上,跟网友叫板,表示自己“不怕被公安请去喝茶”。

    面对网友的口诛笔伐,这位骑友表现出来的“心理素质”确实让人敬佩,大有“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意思。拒绝道歉不说,还称自己的涂鸦“有价值”“给车友励志”。当事人还动辄拿出骑友的身份,认为“骑友有时在路上写些字很正常”。这一表态却让别的骑友不敢苟同。有人就在网上留言,“以后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骑友了。”可见,清醒的骑友还是大多数,决不能轻易就“被代表”了。

    无论是励志也好,有价值也好,在景区内随便喷涂已违反《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是无可争议的违法行为。除了恢复原状并处罚款外,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还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而从情理上来考量,在景区内涂鸦也没有任何合理性。本来,自行车骑行通常被视作低碳环保、亲近自然的一种休闲方式,但将自己的“书法”留在景区,一边欣赏风景,一边又破坏风景,不仅逻辑上说不过去,也损害了别人欣赏风景的权利。

    当事人大大方方晒出身份证,声明“不怕被请去喝茶”,这种“大义凛然”的勇气更值得深思。恐怕这种态度的形成也非一日之寒,正是以往在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上乱涂乱画已经不是新闻,才使得当事人觉得自己并没做错。长城、故宫上的“到此一游”并不稀罕,还有国人在国外的古迹上留下“芳名”,实在让人脸红。

    文明素质的提高,除了加强文化教育和普法教育外,还必须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更加关键的是,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罚,如此才能彰显法律的严肃性。网友在论坛上吵得热乎,景区管理方和有关部门也不能光看热闹,该出手时就出手,才能打破法不责众的怪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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