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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童鞋注意了,非法同居要拘留!”有微博网友贴出一张“房东提示”称,目前东莞正清查整顿出租房,若男女同居且不能证明夫妻关系,警方将以“非法同居”进行拘留。东莞市公安局否认了“拘留非法同居”的谣言,称“只要证明是情侣关系,核查后确认没有涉黄,是不会有后果的。”(2月23日《新京报》)
这样的传言的确危言耸听,人为制造了恐慌情绪。事实上,相关司法解释中早就拿掉了“非法同居”中的“非法”二字;在法律认定上,没有配偶的男女同居完全是个人私事,法院对此不再理会和干预。当然,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之外男女同居涉嫌触犯了重婚罪;只不过,重婚罪属于民事案件,不告不受理。所以无论哪种情况,警方对“非法同居”进行拘留都肯定不合适。
虽然东莞警方已经进行辟谣,只要不涉黄都不会追究;不过,类似传言恐怕也不只是空穴来风:一方面,在扫黄压力下东莞警方确实加强了对出租屋的监督管理;另一方面,恐怕也不能否认某些警员在查处出租房时,存在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的现象。所以,警方要做的不仅是查谣辟谣,同时也要严格内部管理,避免扫黄行动扰民变味。
所谓“矫枉过正”,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曾经不时发生:明明是出于良好的初衷,结果办出来的事情,却好似走到了良好初衷的反面。具体到扫黄来说,就算“拘留非法同居”确是谣言,至少也反映出一些现实的担忧。“只要证明是情侣关系,核查后确认没有涉黄,是不会有后果的”,这固然是一颗定心丸;可问题是,情侣关系又该如何自行证明,核查确认不涉黄又要经过怎样的程序,这个过程本身,会否对公民产生不必要的伤害?
如果没有违法证据或者搜查令,警方随意进入出租房,合法性本身就存疑;对出租房地毯式搜查的工作方式,本身就会让人心不安,似乎同居行为一下子变得猥琐和可鄙起来。即便是在所谓“特殊时期”,扫黄行动恐怕也得讲究方式方法,在民权和民宅面前,时刻注意好一个“度”的问题。
一言以蔽之,正视那些现实的担忧,才算是真正读懂了“拘留非法同居”的网络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