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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改善,凝聚着广大百姓的期盼。为解决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越来越多的困难家庭实现了从“忧居”到“宜居”的转变。
一组组数据温暖人心。2011年至2013年底,全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开工2490万套,其中,棚户区改造1084万户,基本建成1577万套。到2013年底,全国累计用实物方式解决了3400万户城镇家庭的住房困难。
一项项扶持政策落到实处。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各类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廉租住房建设及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补助力度。对于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优先安排,符合规定的以行政划拨方式供应,对相关事项实行税费减免、信贷优惠政策等。
一件件保障措施日臻完善。针对不同收入、不同类型的困难群体,保障种类包括租赁型的公共租赁住房,以及购置型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城市和国有工矿(含煤矿)、林区、垦区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住房等多种类型。在实行实物保障的同时,也对在市场上租赁住房的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
行百里者半九十。在新的形势下,我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面临着诸多严峻挑战。住房保障政策措施法律约束力不强、有关标准也不明晰;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存在较多障碍;保障房后续管理的问题日益显现,实现可持续运营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住房资源供需缺口仍然较大,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现实的及潜在的住房保障需求缺口仍然较大。
健全符合国情的住房保障体系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程。今后一个时期,各地各有关部门应继续推进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整合发展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形式的住房保障模式;继续以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公平性为重点,积极探索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管理的有效方式,建立更加完善的保障房供应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