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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 俊:“治堵”减法怎么算
//www.workercn.cn2014-03-14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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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跳出交通本身做“减法”,着眼于整个城市的布局,才有可能真正把交通流量、特别是通勤量“减”下去

    广州正在酝酿中心城区停车费涨价了,最高可能涨3倍。这是继摇号购车“治堵”后,地方政府亮出的又一招,而居民似乎并不买账。

    交通拥堵是城市发展面临的重大困惑。这些年,大城市出台的“治堵”方案不少,基本建立在限制或减少交通流量的理念上。即便是发展公共交通,增加城市停车费用,也是为了减少私人小汽车的出行量。结果车流虽然减了,但是人的流量没有减,居民出行不便,公众满意度不高。

    “治堵”的减法究竟该怎么算?恐怕首先要分析巨大的交通流量是怎么产生的。交通量是移动人数与移动距离的乘积。巨大的交通流量,根本原因是城市居民居住地与工作地分离过远。上下班高峰城市交通尤为拥堵,这是在一个时段中,人在居住、就业地点间较长距离移动的必然结果,或称之为“通勤”量大。从这个角度看,“治堵”应当换一种思维,从改善城市交通流量结构着手,减少“通勤”量,或者缩短“通勤”距离,此为“疏”之关键。

    与我国小汽车保有量相当的国外城市,拥堵现象要好于我国城市,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是,城市的居住消费形态相对较优。那些城市,租赁住房的家庭数量大多超过购置住房的家庭数量,租赁住房占住房总量的比高的达80%多。这样,城市家庭可以根据工作地的变动而选择较近的居住地。而我国的城市,购置住房的家庭要超过80%.住房位置的固定性,对应与工作地的变动性,决定了其不可减少的通勤量。卫星城、城市副中心建设,是理想化的缓解城市交通压力的方式,但如果没有通勤量的减少,卫星城、城市副中心都只会增加城市交通压力。

    如何减少通勤量,要对城市布局进行调整。

    市内增量做减法是首要的。尤其是在交通拥堵的大城市,在中心城区或者交通流量比较大的城区,今后出让住宅建设用地时,或可附加一个新条件,即建成后若干年内,只允许出租,过了规定期限才允许出售,以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提高市区房屋的使用效率。

    住宅存量要巧盘活,对居民家庭在城市里互换住房实行优惠。政府应当建立居民家庭互换住房的信息平台,使尽可能多的家庭能够将居住地与工作地的安排尽可能靠近。对互换住房的,应当免除所有税费,减轻其换房成本,以资鼓励。

    今后还应鼓励居民换工作地。城市中许多工作岗位具有同质性,比如商场营业员、教师等等,工作地离居住地近了,通勤量自然就减少。城市政府应当建立互换工作的信息平台,为居民换工作提供信息资源;并相应建立稳定工作的保障机制。

    在城市郊区重点发展以医疗养老为核心的公共服务设施也是一个重要方面,可以吸引退休的老人到郊外居住,腾出城市中的住房以供出租。

    跳出交通本身做“减法”,着眼于整个城市的布局,才有可能真正把交通流量“减”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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