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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建筑之所以“短命”,既有质量不合格的硬伤,也有一系列配套措施滞后的软肋,包括监理制度不健全、投资企业不诚信、质量动态监测不完善等。要加强监管,最大可能消除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
近日,浙江奉化一幢仅20年历史的居民楼突然倒塌,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建筑质量问题的关注。事实上,近年来类似的“短命建筑”并不鲜见。上世纪80年代后,我国各地城市建设提速,大批楼房密集建成,有专家担忧一些城市良莠不齐的建筑开始进入“质量报复周期”。
“短命建筑”为何频现?表面来看,一些建筑本身质量不过关,不过硬,是建筑“早夭”的直接原因。但从深层次看,建筑质量之外的监理制度不健全、投资企业不诚信、质量动态监测不完善等,才是建筑短命的深层次原因。正是由于出现种种不到位,对不合格的建筑大开方便之门,才为一些建筑过早倒塌埋下了隐患。
监理制度不健全变相鼓励了建筑的拔苗助长。不少房地产企业追求“当年拿地、当年开工、当年建成或销售”,在这种背景下,规划、设计很难做到“慢工出细活”,很多建筑工人甚至来不及学习建筑常识,就从“稻田”直接上了脚手架。在一些地方,甚至10多天就出一个项目方案,“快速、简单、粗糙”成了通病。这样的“早产儿”却在仍待完善的监理制度下走向了市场。
企业不讲诚信,导致了质量低劣的建筑出现。不得不说,在最应讲求诚信的市场经济中,存在少数无良企业。它们不注重自身品牌,不看重自身形象,只求眼前利益,短期利益,抱着“一锤子买卖”的心态,去面对“百年大计”的建筑质量安全。随着不合格建筑的倒塌,这些企业的品牌、形象、信誉也随之轰然坍塌。
此外,由于我国建筑普遍缺失质量动态监测机制,建筑一旦使用投入,也意味着万事大吉了。事实上,包括中国香港在内的很多地方,均已建立了建筑质量“强制体检”制度,能及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发出预警。
总之,一些建筑之所以“短命”,既有质量不合格的硬伤,也有一系列配套措施滞后的软肋。因此,要切实提升建筑质量,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还有很多工作要做。首先,应尽快完善建筑硬件之外的软性配套措施,建立建筑企业诚信“黑名单”机制,真正让监理制度落到实处;其次,要增强建筑设计的权威性、延续性和相关监管,并让公众参与决策,对重大工程,应严肃终身问责机制。此外,各地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尽快对所辖城市的老旧楼房进行全面普查,可借鉴香港的强制验楼机制,最大可能消除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