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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是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关镇养殖大户衡巧仁、王雪梅夫妇刻骨铭心的日子。这一天,两人接镇里通知去“见领导”,结果领导没见到,回家发现自家养猪场被拆了,193头良种猪不知去向。自此,他们踏上了“寻猪之路”。(人民网4月10日)
行政强拆造就的暴力悲剧,一直酿就着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强烈痛感,“193头良种猪不知去向”是又一次凸显。如何制约滥用的权力,成为当下保障公民神圣产权、物权不被侵犯的迫切命题。2012年1月20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实施,这一条例被认为是利用司法途径阻断强拆的法律依据,被公众普遍视为防止暴力拆迁的制度进步。然而,现实似乎并未达成条例制定时的预期——行政强拆悲剧依然时有上演。正是在这样的情境下,如何保证司法力量在行政强拆时发挥制约作用,成为让理想照进现实的关键。最高人民法院随后出台司法解释,规定“房屋征收补偿不公平不准强制执行”,规范了房屋征收补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办理。其中的亮点在于,确立了以“裁执分离”为主导的强制执行方式。
可如此多的法律完善,似乎依然无法阻挡层出不穷的拆迁事件,某些地方政府采用各种手段,比如建设所谓工业园、开发度假村,如今干脆采取了“调虎离山”之计,不仅骗走了被拆迁户,连人家的猪都不放过。
由此可以看出,不管是如今的“裁执分离”,还是先前的“裁执一体”,最为关键的还是能否守护住强拆中的公平正义、遏制暴力强拆。强制拆迁作为一种强制执行行为,杜绝和避免其间的违法和暴力现象,关键不在于谁执行,而在于是否对其具备强有力的制约与监督。正如公众常常痛斥的,矛盾是激化还是化解,强拆往往扮演着导火索的角色。此间的关键,其实并不在拆迁现场,而在先前诸项工作的准备阶段:先补偿、后搬迁,不得使用暴力,不得断水断电……一直以来,这样的法条规定不仅得不到执行,而且违法举动屡受某些势力庇护。近年来,媒体甚至密集报道,在各地频现的暴力拆迁案件中,还出现了由利益单位幕后操控,甚至纵容黑社会势力介入拆迁的恶性情形。由此可见,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强拆,能否严格按照现有法律程序加以约束,并赋予和保障被拆迁人充分的救济渠道,早已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课题。
“不准强拆”如何实现,关键就在于掌握话语权的裁决机构能否做到客观公正。就“193头猪不知去向”这个典型案例而言,目前最需要的是司法机关介入,而不是旁观衡巧仁、王雪梅夫妇奔波在向媒体曝光、向当地政府讨说法却无果的辛酸路上。司法机关要在立法之外,建立更为便捷通畅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最大限度地降低被强拆者的维权成本,让被强拆者有冤可申,还要对相关责任人予以法律问责。只有如此双管齐下,各方所进行的制约权力的诸项努力,加上司法裁量所产生的公正结果,才能守住公民财产权利的公平正义底线。也唯有如此,类似于“193头良种猪不知去向”的暴力强拆,才有可能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彻底退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