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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发改委、卫计委、人社部发出《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医疗服务价格是新医改中备受争议的焦点难点问题,因此这一《通知》马上引发强烈关注。
长期以来,我国对于医疗服务价格,尤其是公立医院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严格管制,由相关部门实施行政定价。应该说,行政定价在保证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质、控制医疗费用增长、缓解群众“看病贵”等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尤其是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之后,行政定价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形势的发展,造成了很多弊端。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行政定价人为压低医疗服务价格,使其与市场定价产生较大背离,扭曲了价格规律和市场规律,导致了医疗卫生领域一系列的扭曲现象。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医院的支出大多由市场定价,比如员工薪酬、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医院运营成本和医院发展所需的投入等等,但在收入方面,医疗服务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体制,实施行政定价。每次几元到几十元的门诊挂号费,每天几元到十几元的护士护理费等等,不但远低于市场定价,甚至还低于医院的成本价。为了弥补价格扭曲造成的收支失衡,监管部门给予医院一些特殊政策,比如允许药品加成,俗称“以药养医”。市场也通过其他途径补偿被扭曲的价格规律,比如病人给医生送红包、门诊挂号产生黄牛黑市等等。
医疗服务价格扭曲造成了诸多弊端,首先是医护人员价值得不到充分认可。如果医护人员不是靠自己的知识、技能和劳动获取报酬,而是通过多卖药、多做检查、多收红包来获取报酬,那么医务人员的职业尊严就难以确立。目前医生护士成为缺乏吸引力的职业,这与职业尊严丧失不无关系。药品加成、以药养医的存在,客观上成为医疗卫生领域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对医药产业的健康发展极为不利。医疗服务价格扭曲之后造成的诸多乱象,最终都可能激化医患矛盾,使诸多乱象雪上加霜。
更加尊重价格规律在医疗卫生领域的作用发挥,尊重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纠正对医疗服务价格的人为扭曲,才能正本清源,缓解由此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然而,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只是“破冰”之举,改革依然任重道远。在我国两万多家医院中,非公立医院只占1/3,床位数只占10%,在与公立医院的竞争中处于绝对弱势地位。非公立医院服务价格放开无法撼动公立医院的价格管制,因为非公立医院普遍缺乏定价权。相反,提价还可能加剧非公立医院的竞争劣势。而且在政策方面,医保政策的制约因素也应考虑在内。
在未来的改革中,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也不应该单兵突进,而需要配套政策跟进支持。医疗服务价格放开意味着“以药养医”失去了合理性,药品加成政策就应该随之取消。从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医疗服务价格放开几乎就意味着较大幅度的提价,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来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比如第三方支付、按病种付费、供需方价格谈判等机制制约医疗服务价格。而缓解看病贵,尤其是看大病贵、大手术贵的难题,根本途径就是加快完善医疗保险,尤其要加快推进大病医保,使医保制度的覆盖面更广、覆盖程度更深,以降低医疗费用中病人的自付比例,提高医疗保险支付比例。通过完善的保险制度分担病人的财务风险,减少看不起病、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