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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这些努力,均指向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逐步摒弃以往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应急之举,着力构建起一个常用低价药持续供应的长效机制
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并由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通过。《意见》要求,采取取消零售限价、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常态储备、优先注册审批等新措施,破解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难题。
八部门唤回低价药的政策,还有待于市场层面的反应,不过,目前的社会舆论普遍给予了高度关切。也难怪,长期以来,对于不断攀高的药价,民众多有怨言。这一《意见》若能落实到位,必将有效拉低总体药价,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难题,实在是关乎民生、顺乎民意的善举。
长期以来,受利益驱使,国内常用低价药呈现出严重的供应不足,部分廉价药品断供事件也时有发生。其中,既有医疗机构使用热情不高的原因,也不排除市场主动选择的因素。很简单,若常用低价药基本无利可图,而只剩下“公益性”,则药企不可能有动力去生产。
可见,取消低价药零售限价,并适度让利于药企及医疗机构,是符合市场规则的举动。常用低价药尽管利润相对比较微薄,但若用量足够大,对整个产业链而言,一样具有吸引力。而且,因为其中自然形成的“价格洼地”,也无需药企像推广新药那样,投入巨额的广告营销费用。
更何况,即便“放开”,也是在若干限定下的有限放开,而并非放任自流,完全由市场定价。比如,“日均费用标准”,就是制约药价暴涨的一道“紧箍咒”;又如,将低价药纳入动态管理,也可以形成另一道“堤坝”,一旦低价药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突破标准,则要退出清单。
常态储备制度的建立,也可以形成政策的“蓄水池效应”,最大限度地体现政府的民本意识,防范市场的急功近利行为。若各项举措同时发力,或可编织一张严密的医疗惠民之网。
而所有这些努力,均指向一个共同目标,那就是,逐步摒弃以往那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临时应急之举,着力构建起一个常用低价药持续供应的长效机制。一方面,可以极大缓解药品招标中“降价死”、“药价虚低”等消极现象;另一方面,也可以引导市场积极生产、使用低价药,服务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