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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偷偷来到湖北省宜城市雷河辛常村,非法倾倒数百吨化工废料。村民生活因此发生巨变:井水变味、田地减产、鸡鸭死亡、植物枯死……近日,该村村民向媒体求助,希望相关部门能处理此事。据了解,该村以前环境优美,现在村民饱受化工废料等垃圾之害,很多人都搬离村庄。(9月21日《楚天快报》)
有毒性、腐蚀性、传染性强的化工废料,按环保法规定应做无害化处理。某些化工企业却将把化工废料偷偷倒到其他地方,虽说不污染当地环境了,但是化工企业不想办法治理污染,对有毒废料进行无害化处理,让排污达标,而是通过跨地域非法倾倒化工废料的方式转嫁污染,危害外地,企业如此排污比直接在当地排污更隐蔽,更可怕。试想:如果甲地到乙地倾倒,乙地到丙地倾倒;最后可能形成一个怪圈:所有的地方、所有的企业都可以宣称自己污染物排放达标,没有污染环境,而人民群众又在深受环境污染的困扰。如是环境保护局面岂不滑稽?
据我所知,不仅湖北宜城农村被人非法倾倒化工废料,其他地区也有这种情况。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此前曾宣判过一件案子——宁波人丁行夫伙同他人多次从江苏省某化工厂和安徽省某化工厂拉回化工废料,分别倾倒在淮南市大通区上窑镇外窑村焦山、魏山和小花园等地并掩埋。被告人丁行夫犯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被判刑3年6个月。
安徽依法追究了跨地域倾倒化工废料者的刑事责任。同样,湖北宜城当地环保部门、公安部门也应对此启动调查程序,揪出非法倾倒化工废料的不法分子,依法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进一步说,要管好跨地域倾倒化工废料的问题,不仅要严格监管,依法查处不法分子,更需要两地政府与环保部门积极协商解决问题,管好本土环境污染,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对蓄意异地排污、倒垃圾的的企业启动问责处罚程序与司法程序。让企业基于违法成本考虑,不敢转嫁污染,以邻为壑。
更为重要的是,跨地域排污除了企业无良以外,地方政府与环保部门难辞其咎。《环境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
如果当地政府与环保部门积极作为,督促污染企业整改问题,排放达标,严格履行社会责任,不干以邻为壑的缺德事,跨地域偷偷倾倒化工废料的案例也会逐渐减少。
问题是,好多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并不愿意履行环保责任。去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曾披露,北方某市多次上榜“全国大气污染最重城市”,市领导下令严查。环保局长很“委屈”地说:咱们的监测探头都设在森林公园里了,怎么污染还这么大呢?人民群众深受污染之害,而监测数据自说自话。这样的环保现状岂不可悲?
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在谈到雾霾天气时曾表示,如果在吃饭喝水呼吸都成问题的情况下,GDP世界第一又有何意义?诚如斯言,发展显然不能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环境污染教训太多太多。痛定思痛,地方政府显然不能躺在靠充满环境代价的GDP政绩沙发上沾沾自喜。但是,为何那么多环保教训警醒不了地方政府?为何某些官员对环境污染麻木不仁?污染政绩就是答案。我担心,相对于意义被夸大的GDP指标来说,老百姓的姓健康再重要,也没有GDP重要。污染问题再严重,也没有GDP上不去严重。
要让环保问题受到重视,就要自上而下改革政绩评价体系,严格落实环境污染问责制度,扣除官员的污染政绩。铲除拿环境换GDP的现实土壤,遏制住官员制造污染政绩的冲动。如果畸形政绩观不改变,好多地方仍然走不出环保困境,以邻为壑,跨地域偷偷倾倒废料的闹剧还会继续重演。(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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