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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正式发布。发布会上,针对人大代表曾经提出的将产假时间延长至一年的建议,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表示,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
要不要延长产假,这些年讨论的比较多,其前提和基础还是在于,发展到一定程度,落实个人、不同群体的休假权在内的基本权利不能再只是嘴上说说了。2012年,国家将女职工产假由原来的90天延长至98天,晚育、难产、多胞胎等情形,还可增加假期,虽然只是微调,却为今天的进一步探讨奠定了基础。
至于产假要延长多久,各方意见并不统一,现在回应的是一年,宋秀岩透露这一提议内部有过讨论,外界此前还有过三年的说法。而这些,都是专家智囊的看法。
在专家看来必益于女性的产假,并未获得广大女职工的全面认同。当然,延长产假,终结工作家庭“两头烧”,不缺乏拥护者。而对于大部分职业女性来说,漫长产假亦充满纠结。实际上,如果不是抱着产后开启另一段育儿人生的女性,生育与事业间,本身就是两难。无论社会发展到什么程度,都必须面对一个现实,就是育儿期是横亘在多数女性职业生涯前的一道屏障,考虑生养孩子,也就要考虑职业生涯至少的暂时停顿,甚至得做好从头再来的准备。对她们来说,延长产假,无异于拉长了这个“暂时”,职业发展空间也就进一步地压缩。
这样的考虑很现实,但又是所有讨论绕不过去的槛,试想即便延长产假名义上通过了生理和育儿的科学论证,产假强制延长了,职业女性不答应,执行起来难免打折扣。
其实,我们所说的产假是由生育假和育儿假两部分组成。前者是为了让女性得到充分的调整,后者则是保障初生儿有较好的抚育质量,延长产假,更多地是针对后者,也就是育儿。
育儿的方式有很多,家庭环境充裕或者高收入人群,可以寻求专业育婴人士的帮助,有条件的家里老人也可以帮忙,不一定要女性拉长育儿假。而前述条件都不充分,同时作为对育儿假最为纠结的人群,也未必一定要以女性回家带小孩为代价。既然性别平等,育儿的权利或义务也该共享,换句话说,产假的休假对象是不是只能是女性,一个家庭协商男性在家育儿,也不是不可以,那么延长产假,讨论的要点就不只限于假期长短了,这样的制度在德国这类高度重视二代国民抚育的国家已经施行。
更进一步说,像落实其他休假权所出现的问题一样,延长产假是一方面,落实产假权又是另一方面,休假权的施行,需要一系列制度的保障,如延长产假,根本上是为了保证充足的抚育时间,即为国民早教的一部分,与之配套,需要有育儿补助等其他政策的跟进。也可以有替代性的育儿政策,像美国就要求各单位内部设置育婴室、托儿所,上班、育儿两不误。
总之,所有讨论不是为了延长产假而延长,认清休假的真正目的,讨论的方向可以多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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