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国新办22日发表《中国性别平等与妇女发展》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在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问及,今年全国“两会”的时候有人大代表曾经提出,建议将产假的时间延长至一年,甚至有的人大代表提出延长至三年,并且建议生育二孩的情况下也享有同样时间的产假。(9月23日《扬子晚报》)
关于女性产假到底应休多久的问题,几乎每年的全国两会上,都有代表提出延长女性产假的建议,也都能引发公众的一番热议。人们之所以呼吁延长女性产假,是因为:一方面是从优生优育的角度来看,母乳喂养至少要半年以上才最有利于婴儿的身体发育和成长;另一方面,孩子太小离不开母亲的照料,结果就是年轻妈妈们白天要工作,晚上要照顾婴儿。
所以在现有的基础上适当延长产假,是很有意义、也很人性化的一个举措,值得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考虑。但是妇女的产假,是不是越久就越好呢?有人大代表建议把产假从目前的三个多月延长到一年甚至是三年,就等于是把产假延长了差不多十倍,看上去确实“很过瘾”,但具体操作起来,却未必可行。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曾说,产假休多长时间还是要主管部门根据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专门进行科学论证。笔者认为,产假的时间不但要考虑人的生理特点和抚育孩子的需要,还得考虑社会方面的因素,比如妇女的劳动权利,比如用人单位对这种“漫长假期”的认可程度等。
对于那些家庭条件好或本身就是全职家庭主妇的女性来说,产假休多久是由自己决定的,但是对于那些需要女性上班挣钱补贴家用的家庭,由此带来的经济压力如何解决?
再者,这一建议只是单方面考虑到了产妇一方的利益,却没有考虑用人单位的利益。试问,在目前一些企业连三四个月的产假都嫌太久,因此不愿意招收女性员工的前提下,哪个用人单位愿意给自己的女性员工休假三年?在很多企业单位的员工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前提下,有些员工回家休假三年,她们的工作谁来做?因此可以想见,如果真的实行“三年产假”的话,那么一些女大学生或未生育的女性求职者的求职困难将大大增加。
说到底,对于女性的产假,三个月太短,三年太长,到底多久才合适,既需科学论证,也要综合考量,尤其是要处理好休假与家庭经济承受能力、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平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