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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是国家用来缓解农民看病贵的“救命钱”,却屡屡被犯罪分子诈骗、套取。近年来,在全国多地均发生了新农合诈骗案件,记者调研发现,在新农合诈骗案件中,一些定点医院参与到诈骗中,通过伪造、套取参合农民住院信息、冒名报销、延长住院时间等方式套取新农合补偿金。(9月22日《经济参考报》)
据一些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专项监察的结果,发现从县级医院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私立医院等不同类型的医疗机构,均不同程度地存在套取、骗取新农合资金行为,塌方式集体沦陷的现象突出。针对发现的问题,各地应探索健全机制、措施,堵塞漏洞。
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保命钱”。所以,应加快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对新农合定点医院的监管力度,对于医院恶意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予以严惩,同时加强对参合农民的法制教育,让参合农民认识到骗取新农合基金是严重的犯罪行为。
首先,制定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和基金监管及责任追究办法,实行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察力度和频率。对严重违反新农合相关政策和医疗常规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纳入黑名单,不得再申请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或主要责任人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其次,畅通基本药物采购平台信息。对在基本药物生产、流通、使用、报账、汇款等环节暴露的问题,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增强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顶层设计的合理性,强化顶层监督。
再次,建立“诚信档案”信息库,将不按要求配送、配送数量严重不足或存在行贿行为的经销商列入诚信黑名单,取消其一定时期内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的供货权。
最后,加强权力运行环节监督制约。对工程建设、药品、设备、器械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一言堂”。对容易滋生商业腐败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干部长期握权,有效地切断供求关系背后的利益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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