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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5日晚上,农民工娄小修为节省住宿钱,睡在郑州东风路中州大道立交桥下。没想到一辆从此经过的汽车将其碾轧拖行,肋骨断裂17根,脊椎骨骨折,生命垂危,肇事车辆逃逸。10月7日上午11点,记者来到颐和医院胸外科,重伤的娄小修躺在病床上。据交巡警五大队李警官介绍,目前,他们正在调取周边监控,组织警力对肇事车辆进行追逃。(10月8日《郑州晚报》)
眼下,当务之急是营救生命,抓住娄小修的手,让他不至于因为20万元医疗费用,离开这个世界。当地警方也在积极行动,调取视频,查找肇事车辆。问题是,即使找到肇事车辆,按照法律标准,他也未必需要承担所有过错。毕竟在立交桥下睡觉的民工也有过错。法律再倾向弱者,让肇事车辆承担所有费用也有难度。
营救生命很重要,找到车辆很重要。更重要的是思考:面对居无定所的民工,城市该如何包容他们?能不能给民工铺上一张“免费的床”?提出这个问题,很多人都会反对。因为,眼下是市场经济,一切行为都需要在市场经济范围内运作。民工到城市务工,他们是来赚钱的,既然是赚钱的,从情理上来说,就应该是自己解决居住的问题。
毕竟农民工这个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虽然说,他们的付出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但是,他们的付出也同时造福了社会。没有他们的出力流汗,就不可能有我们安居的高楼大厦,也不可能有我们飘香的饭桌。他们都背井离乡,他们都长途跋涉,他们都举目无亲。在这个城市,他们就是一批徘徊于城市美景边缘的群体。由于刚进入城市,他们所带的资金并不多,就会在住宿上出现困难,在立交桥下睡觉固然是不对的,但是更是无奈的。作为城市,有责任给他们铺上一张温暖的床。
其一,建设过渡居住场地。对于新到城市务工的农民工来说,他们还没有找到用工单位,在这个过渡期,政府可以投资建设一批“农民工临时过度居住场所”,让新到城市的务工者在找不到用工单位的时候,有个休息的地方。这不仅可以给农民工一丝温暖,而且也便于管理,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
其二,延伸救助服务链条。每一个城市都有救助站,但是这些救助站面向的都是流浪群体,因此,不妨把救助站的救助范围扩大,不仅要救助无家可归的流浪群体,还要敞开大门,让一时遇到困难的农民工能睡上一觉,能吃上饭菜。当救助站的功能得以延伸的时候,就会减少立交桥下睡觉的农民工。
其三,居住场所用工标配。很多用工单位,都是没有居住场所的,这也是导致民工居住困难的主要因素。在关注职工权益的今天,提供居住地点,提供温暖的一张床,更应该写进劳动法里,让其成为用工单位的标准配置。假如,能有这样的担当,就会终结“桥下睡觉”和“城管驱赶”的尴尬了。
城市应给农民工铺上一张“免费的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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