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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称“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中国环保第一人”的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罪一案,10月12日在江苏常州市钟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案件起诉书显示,董金狮等五名被告迫使相关企业交纳“咨询服务费”和“保证金”超过650万元,其行为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上述五被告人的刑事责任。(10月12日澎湃新闻网)
不可否认,以董金狮为代表的一些所谓的打假人士,打着“食品专家”的名号,扛着“食品安全与环保卫士”的旗号,扮演着不合格食品包装“发现者”角色,对一些违法食品包装企业,具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其打假只为逐利的动机,令人难以接受。特别是,为了获取暴利,他们借助“野鸡协会”,以收取“咨询服务费”、“保证金”等名义,向食品包装企业伸出一双“黑手”,干起了敲诈勒索的非法勾当。可见,从某种意义上讲,“食品专家”打假,是另一种“有偿删帖”。
有偿删帖,说穿了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受负面新闻围困的单位或个人,拿钱“消灾”,推动网络舆论朝对自己有利的方向发展。删除网帖负面信息的做法,与被曝光者恶意收购报纸如出一辙,实质就是操纵舆论,封堵言路。殊不知,有偿删帖,不仅损害了网络媒体的正当权益,降低了网络媒体的影响度和公信力,也侵犯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破坏了公共舆论环境。特别是,删除涉及打击“假冒伪劣”和消费维权等信息,使那些不法商家得以规避管理风险、消除负面影响,同时也侵害了消费者的监督权。
再看“食品专家”打假,利用“国际食品包装协会”的影响力,发布“食品包装产品质量情况调查”报告,称“对方便面桶、奶茶杯、一次性纸杯、纸碗进行调查结果显示,多款知名品牌所用的双层纸制品外层纸的荧光性物质含量超标”,继而,以收取“咨询服务费”、“保证金”等名义,让这些涉事食品包装企业拿钱“消灾”。可见,“食品专家”打假,虽然同有偿删帖的手段方式不同,但结果如出一辙,就是操纵网媒和舆论,对违规企业进行敲诈勒索。
因此,一些“野鸡协会”,同“删帖公司”一样,属于非法机构,应予以取缔。首先,针对“食品专家”打假,不能止于严惩董金狮等涉案人;应尽快建立行业协会准入机制和淘汰机制,严格规范协会的运营流程和责任权限,依法约束协会的服务行为,一旦发现问题,应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同时,应加强协会内部的自律与管理,形成有效的内部管理机制和制度规范,防止协会为利所动、为权所用、为黑所控,成为某些利益集团和个人的违法工具。特别是,应强化相关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通过法律手段追究“野鸡协会”及幕后操纵者的法律责任,消除一些伪“食品专家”的负面作用和不利影响。(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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