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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本该视野开阔,便于行走。然而,在郑州市富民路,本就不宽的道路,两边却砌起数百米长2米多高的墙。在缺口处可以看到,被墙体遮挡的是大量的垃圾和废墟,市民称其为“遮羞墙”。
记者就市民质疑的“遮羞墙”用途询问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回应称:“按照市里面的要求,不光我们这儿,在每一个地方,拆迁完成后,在清垃圾的过程中,要先拉墙,先建围墙,再拉垃圾,再建设。这是市里边的统一要求,这不是遮羞墙,没啥羞可遮的,已经成那样了。”
对于中原区西流湖办事处工作人员的解释,笔者不敢苟同。按理说,拆迁完成,就应该即使清理垃圾,而按照市民的反映,到处是垃圾没有清理,反而用一堵墙来人为的掩盖,不是“遮羞墙”是啥?其次,建围墙,再拆除围墙,需要多少资金成本?这不是哪纳税人的钱不当回事?
也许在当地有关部门的眼里,建了遮羞墙表面景观看起来是否很美,比市民们的实际生活更重要。他们不是通过真正的城市建设来改善城市的形象,而是“造墙遮羞”掩盖脏乱差的现状;而是热衷于制造城市面容整洁的假象。
其实,类似“遮羞墙”的新闻近年来多有发生,根本不是什么新鲜事。如鄄城县在乡村文明工作建设中,为了迎接领导视察,紧急建起了围墙,将百姓的实际生活面貌遮掩起来;甘肃省漳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却在212国道沿线的部分村庄在路边竖起了一堵堵高约两米、用琉璃瓦装饰的墙,将路边农户的房屋遮挡住,被群众称之为“遮羞墙”……
“遮羞墙”折射出的心态发人深思!部分干部急功近利,面对困难和问题,不是穷则思变带领群众去克服,去打拼,去奋斗,而是想走近路、抄捷径;“遮羞墙”背后,是一些官员脑中的那面形式主义的“墙”。在自己的脑中修筑一面墙,一白遮百丑地回避现实问题,成了很多官员的思维常态。
劳民伤财的有形的“遮羞墙”好拆,现实生活中,还有很多无形的“遮羞墙”,拆起来就要下一番功夫了。比如领导来了,汇报专拣好话说,文过饰非,报喜不报忧;总结工作,成绩说起来滔滔不绝,尽数罗列,问题要么避而不谈,要么一笔带过;干工作、办事情,方法简单,总想举全力抓几个典型,造几个样板,喜欢以“点”代面,以偏概全。
这些有形无形的“遮羞墙”,遮住的是问题和困难,盖住的是真情和实况,折射出的是干部作风的浮躁和浮夸。如果任由这种形式主义的歪风蔓延,长此以往,问题越积越多,积以时日,不但遮不住羞,小羞可能积成大羞,造成大丑,酿出大祸。
法制日报:创卫不能靠遮羞墙“再立新功” 2010-07-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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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拯:少建一些形式主义的“遮羞墙” 2012-1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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