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衢州市江山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未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出了50元的行政罚单。据证实,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公筷公勺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决定。(《光明日报》6月4日)
自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一些传统陋习正在被逐渐改变,比如公众聚餐时使用公筷公勺渐渐流行开来。然而,这一约定成俗的习惯成为一项制度安排,并上升到法律层面全国并不多见。据悉,早在2018年9月30日,衢州市文明办、衢州市餐饮行业协会向全体市民和餐饮单位发出了“夹菜用公筷”“每桌有公筷”“主动用公筷”倡议,推动“公筷公勺,用餐有礼”。经过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衢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2020年5月22日起施行。其中,使用“公筷公勺”及“分餐制”被作为义务性规定设置相关罚则,这在全国尚属首创。该《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两人以上就餐应当使用公筷公勺或者分餐。餐饮服务机构应当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提供分餐服务。”第四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餐饮服务机构未配备公筷公勺或者未提供分餐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个人可以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其中,餐饮服务机构属于星级饭店、绿色饭店、特色文化主题酒店的,由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公众聚餐使用公筷公勺所带来的好处不言而喻。一来可以防止病菌传染。参加聚餐者各色人等都有,有些新冠肺炎患者患有无症状感染,除此之外,还有诸如肺结核、乙型肝炎之类的传染病患者,如果不使用公筷公勺,大家互相交叉用餐,则很可能把病菌和病毒传染给他人;二来可以纠正一些人的用餐陋习。有些人平时用餐时缺乏基本的公德意识,对餐桌上的饭菜胡乱翻动,让人大倒胃口。而使用公筷公勺之后,这种情况则会大为改观。
“公筷公勺罚单”是对文明的敬畏,对陋习的“纠偏”。眼下新冠肺炎疫情并没有完全消除,本土新增和境外外输入性病例时有发现。防疫这根弦始终不能松动。然而,传统语境下对公筷公勺的配备和使用更多地是停留在一般号召和提倡的层面,并没有上升到法律高度。而浙江省衢州市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对公共场所聚餐行为进行法律规范,其传递出的意义非同一般。文明行为的养成仅仅靠道德自觉远远不够,必要时应该借助法律进行规制。这方面,浙江衢州开了用法律规范用餐行为的先河。
退一步说,即便将来疫情结束后公共聚餐使用公筷公勺也应该做作为一项好的文明习惯保留下来,毕竟公众聚餐使用公开公勺不仅是一种健康习惯,还是一种文明修养。这次浙江省衢州市对不按照规定配备公筷公勺的饭店开具出罚单,这张罚单是对文明的敬畏,对陋习的“纠偏”。这一个案昭示人们:革除陋习不能仅仅停留在一般号召和提倡上,必须适时祭出法律重器,只有这样,人们才会心有戒尺,心存敬畏,从而守好文明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