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一种新的医疗服务模式——“云医疗”应运而生,即患者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平台复诊、咨询,药物配送到家,不少地方还可以进行医保结算。这种就诊方式不用去实体医院,能减少病毒感染风险,受到欢迎。据国家卫健委规划信息司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国家卫健委属管医院互联网诊疗比去年同期增长17倍,一些第三方平台互联网诊疗咨询增长20多倍。(6月10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建立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实行“云医疗”服务模式,,医院突破了医疗资源分布在时间和空间方面的诸多限制,改善了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了医疗服务质量与效率。特别是,今年疫情之下,医疗资源变得空前紧张,容易造成患者在医院聚集,给常见病、慢性病患者造成了就医难和复诊难。如此语境下,选择网上复诊和买药,也是患者的最佳选择。统计数据显示,疫情防控期间,“云医疗”快速发展,互联网诊疗同比增长十七倍。
然而,经过多年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并未形成主流。据统计,互联网医疗平台在线问诊规模,仅为线下门急诊人次数的3.1%。其中一大原因,就是网上诊疗服务,目前尚未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影响了公众选择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性。基于此,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文件明确提出:常见病、慢性病患者在互联网医疗机构复诊可依规进行医保报销。同时,国家医保局要求,医保部门加强与互联网医疗机构等的协作,诊疗费和药费医保负担部分在线直接结算,参保人如同在实体医院刷卡购药一样,仅需负担自付部分。网上复诊和买药,医保可报销,显然解除了患者的后顾之忧。
事实上,从社会统筹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根本点和出发点来看,当前参保者的满意度并不高,全民医疗健康还得不到保障,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参保者对报销比例及范围,还存在很多抱怨。这与医保结余形成极大的反差,应得到地方政府及医疗部门高度重视。若要改变这种状况,满足参保者健康、医疗的双重需求,需要在全国范围对医疗保险制度进行改革,进一步扩大报销范围。其中,就应该包括,将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
基于此,2018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意见》提出,逐步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从宏观来看,将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不仅有利于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对于提高全民健康水平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从微观来分析,有助于降低公众接受互联网医疗服务成本,减轻了医疗负担。这显然与建立医疗保险制度的初衷一脉相承。
可见,“云医疗”倍增,还需“云医保”备至。随着社会的发展,拥有健康的体魄,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在现代生活中的新追求。因此,将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并实行网上直接结算,也是大势所趋。当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和医保基金实际困难,首先,可以选择有条件的地方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再全面铺开;同时,可以考虑先将必备的基本的网络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再逐渐增加其他项目;再者,优先考虑将农村群众、退休职工、低保人员等特殊人群纳入报销范围,再逐步扩大至全体参保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