稍早,湖北孝感市一辆鄂牌小车停放在孝感槐荫公园,网传视频及解说内容称该小车在公园停放已达数月,车主因患新冠肺炎去世,许久没有挪车。视频中,视频发布者王先生自称已经与车主家属取得通话,并证实车主离世。视频传开后,22日中午,孝感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在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网传孝感私家车数月无人认领车主抗疫已去世为谣言。(6月22日澎湃新闻)
原视频称车主因抗疫去世,看后让人有些悲情——事世无常,大疫无情。说是迟,那是快。这个视频故事居然出现了反转,让人们的那份悲情转化为了欣慰——人还在就好。只是,这个故事影响到了真正车主生活的安宁。
接下来,视频发布者与车主在派出所见面,该道歉的道歉,愿意宽容的就宽容,该依法处罚的还得依法处罚。在海量的网络信息中,这件事估计也会很快消散。不过,它却给了我们以启示:在网络上发布视频与信息,到底该有怎样的边界?虚构的正能量消息能发布吗?
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鼓励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发布什么,不能发布什么,防范和抵制发布什么,以及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该履行怎么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
表面上看,王先生发布的视频包含正能量,并无不可。但对照《规定》看对错——原视频是虚构的,既便是出于“想呼吁别歧视湖北人”这样的好心,也是不被允许的。因为《规定》第四条已作出明确规定,“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虚构的正能量消息也是假消息。
真实性是新闻的生命。记者们不辞辛苦,或冒着危险,深入新闻现场,就是为了无限逼近事实的真相。而现在的自媒体,无论是短视频,还是照片、文字,铺天盖地,都在争抢第一时间,抢流量,而在内容上却捕风捉影,或断章取义,甚至故意歪曲事实。如此,极易先入为主,混淆视听,甚至一些粗制滥造的作品因抢先发布而挤占了精心制作的作品的流量,无形中产生了劣币驱赶良币的窘境。
网络空间的清朗,既便你发布的信息符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道德文化和时代精神,充分展现中华民族昂扬向上精神风貌”的要求,但它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依然属于不良信息。所以说,不懂《规定》,好心有时也会办错事。
当然,网信视频与文字信息,并不等于同文学作品。文学作品来自于生活,高于生活。标注清楚是文学作品,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则不必完全尊重于事实。文学作品具体内容的真实与虚构,全由读者去领悟、甄别。
对恶意造谣传谣的行为,执法部门当及时出手,避免谣翻全网。而表面上看起来爱心满满,充满正能量的网络信息,也得守住边界——既要真实,又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否则也会谣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