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由重庆西开往怀化南的G2163次列车上,一男子因烟瘾难忍,欲在厕所“过把瘾”,便躲在高铁列车上的厕所内吸烟,触发了烟雾报警器,致列车降速运行,该男子已被怀铁警方行政处罚500元。
众所周知,这几年中国铁路迅速发展,不管是在舒适度方面还是在运行速度方面,均超出了人们的想象空间,时速300多公里的高铁和动车,更是直接缩短了城市之间的时空距离,高铁已经融入了中国百姓的生活,高铁+时代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但是无论高铁多么方便、快捷、舒适脱离了“安全”两个字一切都是空谈。
高铁列车运行速度极高,车厢内人员众多,加上全封闭的列车结构。一旦引发火情,逃生的可能微乎其微。为了防范于未然,铁路部门在列车内安装了千余个故障传感器和烟雾报警器,一有旅客在车厢内的任何部位吸烟都会触发烟雾报警器。一旦区域烟雾浓度达到了一定程度,烟雾报警装置立即报警并控制机车运行系统,强制执行自动停车装置,促使列车紧急停车。可以想象高速公路上飞驰的汽车突然紧急刹车是多么危险的一件事,更别说在轨道上飞驰的高速列车了。
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为什么高铁列车上禁止吸烟了,说白了,就是铁路部门需要对旅客安全负责。尽管如此,事真摊到头上来了能服气吗?作为一名老烟枪能欣然接受500元一支的香烟吗?有时候吸烟的人可能会不满意,认为,铁路凭什么管我,哪一条法律规定不让我吸烟了?甚至由此引发纠纷。还真别闹,笔者可以很明确的告诉老烟枪,罚款的依据来自国务院签发的《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是具备法律效益的。其中明文规定旅客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从列车上抛扔杂物、强行登乘或拒绝下车的,将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500元一支的天价香烟实则是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维护广大旅客利益实实在在的表现,应当获得社会点赞。
尽管如此,咱们能用社会公德能解决的事,就不首先使用法律解决。公共场所吸烟本身就是一种不文明行为,高速列车吸烟更是危及他人生命安全。为了自己的一己私欲把全列车旅客的安全抛之脑后,真的能够理直气壮吗?